三种力役或兵役。
更卒:成年农民每人每年要无偿给官府劳动一个月。如果不愿意支服役,可以出3oo钱给官府,雇人去做工。
正卒:每个成年的健康农民,都要服一年的兵役。但遇到临时的军事行动,“一年”
的时限就会被打破。
戍卒:每个成年的健康农民,还要服一年兵役,专门去守边,或戍守京城(西汉长安城,东汉洛阳城)。
服役与代役:
农民亲自服役,称为“践更”
。
如果不愿意亲自去服役,可交钱3oo(一说为二千钱)由官府雇人代为服役,此种出钱雇人服役的办法,称为“过更”
。
年龄范围:
汉初规定22岁到56岁的男子,都要服更赋。
汉景帝时,规定男子年龄在2o岁至56岁,必须为国家服兵役一年。
税收调整:
汉代初期,为恢复经济,减轻了农民的田赋缴纳比例,也相应减轻了更赋的征收。
但在汉武帝时期,为了支撑军事扩张和其他开支,更赋等税收负担加重。
赋税负担:
更赋作为力役钱的一种,对农民来说是一种额外的负担。特别是不愿或不能亲身服役的农民,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钱以替代力役。
制度影响:
更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国家的军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但也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影响了他们的生产和生活。
综上所述,汉代“更赋”
制度是一种复杂的赋税制度,通过征收力役钱来保障国家的需要,但同时也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汉武帝时代的盐铁政策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要点:
一、背景
财政需求:汉武帝时期,由于对外征伐匈奴、扩大疆土以及加强中央集权等举措,导致国家财政吃紧,急需增加财政收入。
商人势力:商人势力在此时期较为强大,部分商人通过经营盐铁等商品积累了大量财富,与中央政权形成了一定的对抗关系。
二、政策内容
盐铁官营:汉武帝实行了盐铁官营政策,即将盐和铁的生产、销售由国家垄断经营,严禁私人铸铁造盐。这一政策包括设立盐铁丞,总管全国盐铁经营事业,以及在盐、铁产地设置盐官和铁官来管理生产与销售。
盐官营:通过“民制、官收、官运、官销”
的程序组织管理,实现了盐的官营。
铁官营:官府彻底垄断了铁的生产与销售,确保了铁器的质量和供应。
酒类专卖:除了盐铁官营外,汉武帝还实行了酒类专卖制度,禁止民间自由地酿酒卖酒,由政府统一控制酒的生产与流通。
三、政策影响
财政收入增加:盐铁官营和酒类专卖政策大幅度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为汉武帝继续推行文治武功事业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根据《史记》记载,“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余谷,诸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可见政策效果显着。
打击商人势力:盐铁官营政策的实施,沉重打击了地方豪绅和盐铁富商势力,巩固了中央集权。
社会经济影响:
促进了盐铁的大规模生产,降低了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