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甘!
不甘就这么卑贱的死去!
“啊!”
一阵剧烈的头痛之后,常莎费力的睁开双眼。
入眼是一片洁白的天花板,一时之间她没反应过来自己身在何处。她揉揉发痛的头部,努力回忆这里是哪,她忽然发现这里像是一间病房。
“难道我没死,被抢救了过来?”
不对!这不是我的声音!
入耳的声音像百灵鸟一样动听,绝对不是她略显低沉的嗓音。
她又掀开被子,狠狠的掐了一下那双光洁小巧的玉足。
疼……证明脚部是有感觉的!
思绪之际,常莎突然感到脑子一阵钝痛,她狠狠的按住太阳穴,大口的喘着粗气。平静下来之后,突然发现自己的脑海中多了一段莫名的记忆。
常莎一阵苦笑,原来她还是死了。
不知是不是造化弄人,她居然重生在了这具叫“梁瑶”
的女孩的身体里。梁瑶本是个十八线小影星,因为拍戏跌落高台住进医院,而现在,就被常莎鸠占鹊巢了。
她是该失落,还是该高兴?
常莎活动了下筋骨,跟医生问清楚了情况,很快便办了出院手续,打车找了一家在S市比较火爆的酒吧。她觉得她需要好好的庆祝一下。
为她还活着,为她能重生。
记忆中,这家酒吧有个喜欢唱民谣的驻吧歌手,她很喜欢他低沉魅惑的嗓音。
走进酒吧,一股火热放纵的氛围扑面而来。民谣歌手今天不在酒吧,是另一个走摇滚风格的年轻歌手在场中载歌热舞。梁瑶狠狠的灌了一口杯中清辣的液体,放下酒杯,走入了舞场,跟着一群都市男女放纵的热舞。
一阵热舞后,梁瑶摇摇晃晃的从舞场下来,又点了一杯鸡尾酒。
她摇晃着着酒杯里颜色妖艳的液体,思绪再度回到以前。
自己那荒唐的前世,呵呵,真是傻的无可救药。
但……以后不会了!
“为我还能活在这个世界上干杯!”
她自来熟的跟坐在自己旁边的男士来了个热情的碰杯。
“活着真好。”
她微微一笑,面如桃花。
既然上天给了我重活一世的机会,那这一次我一定会好好珍惜,明目识人。
你好,梁瑶。
再见,常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