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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人文初祖(第1页)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夏平安站在山坡上,看着不远处山洞外的森林中,肉眼可见已经多出了一个个的树巢,心有感慨,口中不由念出了这句诗。

而在更远的地方,那山的山上,已经多出了一块地,用来安葬部族中的死者——死人在死后第一次有了坟,有了归宿和安眠之地,死去的人不用像野兽那样,终于有了一个可以体面的离开这个世界的方式。

而活着的人,也有了可以怀念祭奠死者的寄托。

什么是文明,这就是文明!

这个时代还没有文字,所以也就没有墓碑,夏平安教部族里的人在挖坑埋葬完死者之后,就在埋葬死者的土堆上放上一块大石头压住坟头做碑,又在坟前插上死者生前用的长矛或木棍,并且告诉死者家人,可以把死者生前用过的东西,那些可以纪念死者的东西,放到坟头或者是挂到那些木棍上,一些东西还可以烧给死者。

那些死者的亲属家眷,一个个就把死者生前戴着的骨链之类的东西挂上去,还有的,还在那坟前的木棍上挂上了夏平安教他们做的衣服,兽皮之类的东西以做纪念。

此刻夏平安的身上,穿着部族最好的虎皮,脖子上挂着猎物骨饰的项链,头上戴着由锦鸡的羽毛和桧秸编起来的羽冠,手上拿着一根象征着他地位的木杖——虎皮,骨链,羽冠和木杖是部族里的人送给他的。

虎皮是夏平安带领着部族的勇士一起猎杀了几只剑齿虎后剥下来的,所有人都觉得只有夏平安有资格穿。

骨饰是猎物的牙齿磨出来的,象征着一个人狩猎的那些猛兽的数目,狩猎的猛兽越多,骨饰上穿着的骨头也就越多,也就越富有,越勇武。

头上由锦鸡的羽毛和草叶编起来的羽冠是部族的妇女给他编制的,这些部族里的妇女感谢夏平安教会了她们许多手艺,让她们的孩子从一出生就能得到比以前更好的照顾,夭折的少了。

至于他手上的那根木杖,是部族里的所有老人送给他的。

以前夏平安学历史的时候,对权杖为什么成为地位和威严的象征物有些疑惑,而到了这个时候他才知道,他手上拿着的那根木杖,在这个部族里,是用来打人的。

他可以用那根木杖来笞打任何人,任何人不听他话的,他都可以用那根木杖来打,而且被打的人不能反抗,只能受罚。

他手上的木杖,代表着部落里惩罚的权力,这就是权杖的最早的来源。

因为他有不同寻常的智慧,因为他说的话都是正确的,因为他让整个部族过上好生活,而且不自私,把自己会的都教给了部族里的人,所以部族里给了他可以用来打人的这根木杖,谁不听他的话他就能用木杖来打谁。

这是整个部族对他功劳和地位的认可而授予他的东西,部族里所有人都同意了。

这就是权杖最初的原型。

部族中最精壮的几个年轻人拿着手上的长矛,站在夏平安的身后,用崇拜的眼神看着夏平安。

();()  夏平安看着那些建在树上的木巢,心中一时思绪万千。

有巢氏或许想不到,万年之后,当无数的钢筋水泥代替了这座森林的时候,当人类的科技和文明已经发展到了相当程度的时候,许多人依然一“巢”

难求……

眼前的这个世界逐渐出现一片迷蒙的雾气,整个世界在雾气之中化为无数的光点飞散……

……

中午的午饭时间到了,香河市秩序委员会的几个召唤师,又差不多准时出现在总部的餐厅之中。

这些日子召唤师们每晚外出“点灯”

,守护香河市的安宁,一个个体力精力消耗巨大,这总部餐厅里的伙食,不知不觉也丰盛了起来,餐厅的伙食,完全不计成本。

今日中午饭点一到,整个餐厅内,就飘荡着一股参芪红枣炖乳鸽还有参茸枸杞炖甲鱼的浓汤的香味。

屠破虏第一个到了餐厅,然后是李云舟,曹兴华,安晴,方灵珊和漠言少。

六个人,也不知不觉就坐在了一张长桌的对面,各自取了午餐,一边吃一边聊着天。

大家虽然在聊着天,但几乎每个人的目光,都默默注视着餐厅的入口,隐隐在期待着什么。

“我说头,那小子不会有事吧?”

李云舟一边啃着美味的乳鸽,一边问道。

“会不会说话,你不说话没有人当你是哑巴!”

方灵珊瞪了李云舟一眼。

“我这不也是关心同事么……”

看着屠破虏瞪得像铜铃一样的眼睛也瞪着自己,李云舟摸了摸鼻子,缩了缩脖子,讪讪笑了笑。

“我刚才下来的时候查看了一下,963号房间的热感应仪器读数正常,已经几个小时过去了,夏平安应该没有事!”

漠言少平静的说道,“融合神坛界珠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失败,发生在界珠融合的前两个小时之内,而夏平安到现在,已经过了差不多四个多小时了,成功的可能性非常高,或许很快就下来了……”

“也不知道他这次融合神坛界珠会有什么收获,这神坛界珠可是非常关键的一颗界珠……“安晴也在旁边说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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