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墨西哥游玩的几天,陈楚侨的三脚猫西语得到了极大的锻炼。
很多人都有对她掌握多种语言表示惊叹,但是其实大部分都是母语,这么想想也没什么了,她也不去当翻译什么的,为数不多的作用就是给朋友帮帮忙。
有一晚凌晨,陈楚侨正躺车后尾厢里和朋友在一个露天影院里,看着布达佩斯大饭店,bambam给她打来电话。
她赶紧跳下车,踩着鞋去空地接电话。
bambam和金有谦都在,他们的巡演开到了香港,让她教粤语。
“janetbsp;“janet哥在教荣宰哥呢,荣宰哥被困住了,现在一直在练习。”
说是教,他们都学得差不多了,一歌的一段,只是让陈楚侨过过耳,听听有什么问题。
“望向孤单的晚灯是那伤感的记忆”
“哇,厉害啊bam!”
他学得已经像模像样的了,歌词都说得很清晰。
口音是没办法一时就能纠正得过来的,真的要挑刺的话,也就是个别字没说对,“伤感,感,gam。”
即使不是他的part,金有谦还是听得很认真,大家都喜欢和陈楚侨玩不是没有原因的。她真的对朋友很好,是那种很可靠的人,短信电话,她总会在那里,是无可替代的安全感。
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gam,最后嘴巴是闭上的。”
能听到电话背景有轻轻的风声,她声音很温柔,“慢慢来啊。”
“bambam真的是,都学哭了。”
金有谦还没说完,就被bambam捂住了嘴,不让他说。
“哈哈哈,学习语言就是很难。”
陈楚侨很明白这种滋味,“我在墨西哥餐厅里用西语点餐,他们给我回英语,哎——”
bambam的粤语已经不错了,金有谦一开口却是惊艳了她。腔调是最难拿捏的,他是很自然的感觉,并不会让人去怀疑口音。
“哇!有谦米?!”
金有谦总是用有谦米来介绍自己,带着周围的人也这么叫他,陈楚侨年纪比他小也这么喊。说实话,金有谦是喜欢她这么叫自己的,甚至是有点享受,享受这种被她当作很亲近的朋友的感觉。
他有些得意,又有些不好意思,“ei?”
“或许,是中国人吗?是来自香港哪里的?”
“ani,”
金有谦哈哈一笑,“韩国人来的。”
“大!这音。”
“骗人!”
明明很开心,他故作没事一样继续唱下去,“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愿再可”
“双眼,双,不是shuang。”
金有谦唱歌的声音特别软,又重头开始,“喜欢你那双眼动人——”
……
金有谦唱歌的声音特别软,又重头开始,“喜欢你那双眼动人——”
——
过了生日的两个多月后,陈楚侨才突然想起,自己还没去二叔公家里取陈启德托人订的生日礼物。
虽然早有预感会是一辆车,但当车库门打开那一瞬间,陈楚侨真的愣住了。
哑光灰的1aador——
aka她不感兴的车。
“不喜欢?”
电话那头,陈启德觉得有点奇怪,“怎么会不喜欢呢?travisscott也是这台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