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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页(第1页)

毛毛笑着点点头。

一架直升飞机从海面上划过,渐渐升至高空中,有人在飞机上拉起横幅,横幅做了夜光处理,夜越黑就越能看得清楚。那上面在说:“我爱你,烟烟。”

离烟捂着脸捶她毛哥:“好老的桥段啊。”

毛毛捂着她的小手表示:“一辈子就一次,俗就俗吧。”

毛爷爷的求婚想表达的宗旨就是:爷不差钱,爷能给你全世界!

盛爷称之为:土豪的逆袭。

而此刻,在海面上有一艘小艇,上面几个人累死累活地不停点烟火,被烟硝熏得灰头土脸。三千港人最爱的宋大律师说:“真是够了,做兄弟做到这份上我都被自己感动了。”

他即使是在宽阔无边的海上,都要穿西装,而一旁默默无言的盛爷则比较随意,穿了花短裤夹脚拖,在被劈叉飞出来的火花烫到时,忍了忍,没骂出口。

团子倒是乐在其中,拿着几根仙女棒棒在一旁玩,盛爷还得是不是去看看,叮嘱她:“别站在船边,别烫着手,眼睛别一直看,会疼,会不会冷?要不要喝水?”

团子挨着他,笑着说:“我不会嫉妒的,别担心。”

盛爷哼了哼,转而笑着揉了揉她的脸。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他们老盛家的男人都很忠诚,虽然当年婚求得不怎么样,但盛爷自认为这些年自己作为一个丈夫,表现得可圈可点,让他女人十分性福。

三千港海岸线连绵不断,在这艘小艇停泊的地方附近其实还有其他的小艇,只是隔着一望无际的大海,大家彼此见不到彼此。如果从直升机上观看,就能发现,毛爷爷求婚后的庆祝仪式动用了二十艘小艇,烟火整整持续了一个小时。

三千巷内,猪耳朵蹲在主人身边,一下下用尾巴勾着烟烟的脚踝,毛毛说:“三千巷不会被拆迁了。”

离烟淡淡恩了声,爸爸终是放过了这里。

毛毛偏过头,看隔壁盛家的小房,心中无限感慨。

看完了烟花,两人进了冒记,猪耳朵摇摇晃晃地跟着,很勤劳地跟离烟介绍这里介绍那里。但从冒记的装修就能看出毛爷爷是个念旧的人,离烟很安心,这样的人,她很安心。

两人进到房间,毛毛靠在床上看着她,这里有许多他们的回忆,他挑着眉眼,无声地吸引她过去,离烟走到一半却被另外的东西吸引,那是她曾经见过的,毛毛小时候的照片。

他小时候太瘦了,猴猴的看起来就很调皮,但他爱笑,所以又显得特别机灵。离烟摘下那张旧照片,看了好久好久。被冷落的毛毛蹙着眉挨过来拿走照片,问他家准媳妇:“这家伙有我好看?”

离烟轻轻嗯了一下,根本藏不住鼻音。毛毛弯腰去看,被吓了一跳。

“哭什么?”

他苦恼。

离烟抹着眼:“没什么,真的,别问了。”

毛毛笑着:“要嫁给爷就这么开心啊?”

“是啊。”

离烟抱住他,“很庆幸,毛哥,我不是在做梦吧?”

“恩。”

毛毛亲了亲她。

三千港毛爷爷要结婚了,这个消息震撼了所有的小妹儿,多年追随他未遂的妹儿们愤怒极了:不是不结婚吗?不是单身主义吗?妈蛋你还我青春!

没有谁会愿意一辈子单着,只要能遇上那个对的人。

毛毛动用了他在盛爷那里的百分之三十股份,反正不差钱,怎么恶俗怎么来,求婚的大钻戒和烟火秀效果很好,当晚小阿毛十分舒畅,所以毛毛认为婚礼也必须让小妹儿满意,这样他家小阿毛才能幸福。

婚礼有两场,玉城和三千港。玉城的婚礼是西式的,离烟穿白纱,毛毛穿西装。婚纱是从国外运来的,上面也是恶俗地坠满了珠宝,离烟在休息室里跟她毛哥商量:“说好了,这次让你,下一场我要穿得朴素一点。”

她毛哥最近的风格实在是太过奢华,离烟一时没适应。

毛毛点点头:“也可以啊,只要你高兴。”

婚礼开始,离烟从门缝里发现了许文博的踪迹,她诧异极了,毛毛为她整理头纱,说:“男人的事,其实很简单。”

司仪安排了一个长辈上台说话的环节,毛爸毛妈推说自己口才不好,硬是要让曼文上。曼文每天被毛毛的好汤水养着,现在是一点也看不出来生过病,她精心打扮过了,站在台上十分吸引眼球,她没有厄长的发言稿,只是问毛毛:“还在怪我剃了你的头发吗?”

知道内情的人都笑了,毛毛站在台上一脸尴尬,最后无奈的笑了。曼文其实对答案真的无所谓,因为她知道答案。

这场婚礼最特殊的,是新娘的发表感言。在今后的很多年,毛爷爷在自己婚礼上哭成狗的话题还是能被津津乐道。

一个大男人,为什么哭呢?

是因为好不容易娶到媳妇吗?

可这世上的小妹儿千千万万,有什么好哭的?非要哭成那样?

因为啊,新娘娇娇小小一个,站在台上,面对着新郎说:“毛哥,谢谢时光让我们相遇,在四年前的美国。”

新娘只说了这一句,大家就发现新郎红了眼眶,一脸不敢相信。

真是可以去演男主角了啊,不就是说你俩在美国的相遇么,有必要这么感动吗?(╯‵□′)╯︵┻━┻

新郎哭了,新娘却绽放最美丽的笑容,她说:“谢谢你在生日的时候陪伴我,谢谢你带我出席圣诞节舞会,谢谢你给予我的关怀和照顾,谢谢你让我自信和勇敢。谢谢你帮我养大猪耳朵,谢谢你,一直在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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