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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页(第1页)

不过,这不是在异世,杀人虽然是犯法的,但是现在法制不太健全,尤其是在这块人迹罕至的竹林,如果她真的被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被发现,到时候犯人早就跑得老远了。

所以,如今还是先保住命要紧,看这个人到底想干什么。

微微定了定神,毕竟她凤九歌还是王爷,就算心里面会有害怕的情绪,但是表面上仍然不动声色,声音平静如常:“这位兄弟,你是求财,还是需要帮忙,说出来,看本王能不能帮得上忙?”

既然这个人知道她是王爷,但仍然敢如此对她,那么,他想必是迫不得以才这样做的,或者是求财跑路?或者是需要她这个附身符?

等等,今天下午不是有官兵搜查么,难道这个人是跑出来的逃犯?

“当然,王爷定然是能帮得上这个忙的,不然,我何必偷偷潜进王府。”

想来这王府的守卫还是森严,虽然有几拨暗卫在附近,但他还是小心地避过了才潜了进来。

“那你是要本王帮你什么,帮你出这皇都么?”

凤九歌基本已经肯定了这人的身份了--逃犯,就是不知道他是犯了什么罪,凤九霖用得着那么兴师动众地搜查一个人?

“王爷果然聪慧,不用我说就知道了。没错,皇都城门如今戒严,我需要王爷送我一程!”

要不是他身上受了伤,他其实可以靠自己的,他好不容易撑着到了这里,不能让人看出来他实际受了内伤。

“那,我也要去让人准备马车,不然,我们不可能就这样走着出去吧?”

凤九歌思忖着,这人现在是想利用她带着他出城,那就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不过要去吩咐宁管事准备马车才行。

“可以,我们先回你房里,再给我准备一套你的侍卫衣服。”

要想出去也要有必要装备,他现在这身衣服,破破烂烂,血迹不堪,走到哪里都会很显眼的,必须换掉。

凤九歌和那人一前一后向她的院落行去,好在天色已晚,走动的仆人已经不多,没有任何人发现这个多出来的意外之人。

凤九歌两人从后门而入,一进房内,凤九歌便拍了两声手掌,一个侍从应声而入,恭敬地说道:“王爷有什么吩咐?”

“将宁管事给本王叫来,顺便去肖寒一房里拿一套侍卫服装过来!”

凤九歌沉声吩咐道,语气不见一丝慌乱。

侍从听命退了出去,凤九歌这才缓缓转过了身,她还不知道这人长什么样,既然呆会要带他出城门,至少要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吧,不然,以后怎么能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呢?

需知,她凤九歌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两件事,一是被人欺骗,二是受人威胁。

很不幸的,这个人就占了其中一样。

凤九歌转了过来,那人的匕首顺势冷冷地架在了她的脖子上,凤九歌一言不发地打量着眼着的男子,这个男人绝对可以用粗犷英武来形容,粗粗的眉毛差点在额心连成一线,鼻梁高高地挺起,嘴唇不薄,甚至还有点小性*感地微厚,这绝对是一张很有性格的脸,充满了阳刚,充满了男子气概,就连常年习武的肖寒一都不能比。

此刻,凤九歌可以肯定,这男人必然不是女权国家的男子,应该是男权国家游龙国的人。

如今边关战事一触即发,游龙国的人在凤天,还被官兵追捕,那就只有一个解释,这人是奸细?

异世的电视剧不是经常演么,每个国家在和平时期都会安排专门的间谍潜伏到别国探听情报,而在非常时期,更会派出精锐人员担任刺探工作。

如今凤天皇朝与游龙国正处在非常时期,而凭空出现了这么一个人潜进了雍亲王府,她可不好办了。

如果顺利把这人带了出去,难免不会被有心人抓住把柄,趁机做文章,给她安个通敌叛国,到时候再捏造一些假的罪证,她就是跳进凤天河也洗不清了;但是不带这人出去,可能吗?可以吗?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能先顾到眼前,再见机行事!

当这人见到凤九歌转过来的样子时,也不免吃了一惊,天啊,她好美,她的身上有种圣洁的光辉,让他拿着刀的手都差点抓不稳了。

当他被关在凤九霖的王府时,他也见过这怡亲王爷的样子,和眼前的她有几分相像,论外貌来说,承袭了相同的血脉,毫无疑问,她们都是美丽的,但凤九霖的美丽却多了点淫邪的味道;而她的妹妹,雍亲王爷凤九歌,怎么没有人告诉过他,凤九歌竟然是如此一个美丽得让人心动的女人。

嘻嘻,又一男人出现了,现在清风还没有决定是安排他做男主还是男配呢,看剧情发展吧!

威猛将军

这凤九歌,害他差点把持不住,不过他可没有忘记他身负重任,游龙国如今马上就要和凤天开战了,他要回去,回到属于他的战场。

是的,他是一名将军,他是游龙国赫赫有名的威猛将军秦傲天。

游龙国是一个男权国家,同时也是一个崇拜勇士的国家,想他秦傲天出身将军世家,天生神力,勇猛过人,十五岁从军至今也有十年光景,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兵做起,哪一样不是靠他自己拼搏出来的。

游龙国有一个习俗,想夺得勇士称号的男人们每年都会热衷地参加一项活动,这场活动是血腥的,但是却让很多人为之沸腾,那就是人与兽之间的搏斗,这兽可以是虎,是狼,是狮,是豹,是熊,人可以挑选武器与之决斗,当然,这是属于勇敢者的游戏,敢来挑战的人绝对是勇气可嘉的,但每年死于野兽口中的人已不计其数,当然,也不乏有胜利的,但毕竟是少数。

毕竟,野兽所拥有的力气、速度、利爪和尖牙又怎么是人类可以比拟的。

不要看秦傲天长得一副虎头虎脑的样子,便以为他是个只有力气的莽夫,可知他从三岁起便熟读兵法,五岁开始舞枪弄剑,因为,他深知,机会是给哪些时刻准备着的人。

虽然近年天下太平,难有战事,但军人的荣耀通常都是靠战争来赢得的。

秦傲天十五岁从军,在没有战事的年代想从一个小兵爬起来谈何容易,而秦傲天又固执得很,坚持不用父辈的提携,非要靠自己苦苦打拼。

因为,秦傲天认为,靠别人才爬得起来,那不是自己的本事,而且难保不会受人耻笑,用自己一拳一脚打出来的天下,同僚服,天下服,他要的就是这种傲视天下的气度。

秦傲天十八岁时不顾家人反对,参加了这场人兽的搏斗,与一头被整整饿了三天的猛虎惨烈地搏斗,而且,他还破天荒地没有使用任何武器,只用盾牌,竟然活活地把这头猛虎给勒死了,当然,自己的后背上也永远留下了老虎的爪痕。

秦傲天自此夺得了游龙国勇士的称号,受到了皇帝的嘉奖,因他徒手搏斗,勇气可嘉,连升四级,被破格提拨为副将,不得不让人另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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