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叮铃铃……”
一阵刺耳的闹铃声在一间逼仄的卧室里响起。卧室里有一张窄窄的单人床,睡在床上的人翻了个身,呓语了几声。数秒钟后,一支手臂从被窝里伸出,砰一下按熄了闹钟。
一阵短暂的沉寂之后,卧室门忽然被人咚咚咚的敲响,门外一把中年女声喊道:“仔仔,起床啊,再不起床你老豆就返工啦,就冇人送你去比赛啦!”
话声未落,床上“呼”
的一下坐起来一个人。紧接着,那人以风一样的度穿好衣服,然后下床直奔洗手间,嘘嘘、刷牙、洗脸,几大流程一气呵成。两三分钟后,盥洗台上的镜子中就出现了一张正臭美滴梳着头的略带稚气的脸。
这张脸说不上是顶级的帅,但胜在阳光干净,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脸的主人叫丁小明,原本是个大6人,却莫名其妙的重生在了1983年的香江。悲催的是他除了隐约记得自己上一世是个搞音乐的废材外,其他的记忆就仿佛是真的喝过孟婆汤一样变成了一团浆糊。虽然偶尔会冒出来星星点点,但却支离破碎,没有半点穿越者的逼格。
别的穿越前辈们要么是脑子里长着个搜索引擎,要么就是带着无敌的系统外挂,分分钟就制霸了香江的娱乐圈,化身成装B打脸怪、女神收割机,而自己却……就连自己的名字“小明”
,也像是那种随机抽取的普通故事中普通的烂大街的角色名字。
每每想到这些,丁小明就恨不能去撞墙。
如果说他的这次穿越有什么福利的话,那么勉强说来有两点:其一,就是他上辈子浸润音乐几十年所积攒的乐器功底和音乐理念并没丢,重生以来,丁小明惊喜的现自己至少会七八种乐器,除了钢琴吉他之类常见的弹拨类乐器,他甚至还会吹几种非常冷门的管乐。其二,就是他这一世有一副好的肉身。
这个名唤“丁小明”
的香江少年如今只有十五岁,正是青春向上之时。年纪虽还不大,但身高已足足有一百七十六公分,按照男性的育规律,到十八岁时他起码能长到一百八十公分以上,这在南国香江已经是鹤立鸡群般的存在了。
嗓音条件也不错,音域很宽,虽然没有接受过气息方面的训练,但丁小明相信,在经过几年的专业培养后,这副嗓子一定会非同凡响。
长相就不多说了,此刻镜中丁小明自恋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如果说隐约记忆中自己上一世的那副尊容勉强能打4o分的话,那么镜中的这张脸最少值99分,少一分还是丁小明怕自己骄傲。
至于这具肉身还有没有其他长处?呃……刚才低头嘘嘘时丁小明的表情好像比现在还臭屁呢!
这么想来,丁小明又觉得自己的穿越似乎也不是那么普通了。没有金手指,多少有点金指甲盖吧,嘿嘿。
对着镜子仔细的梳妆打扮了一番,丁小明又左看右看的臭美了十几秒钟,这才从洗手间出到客厅。
客厅的饭桌旁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正一边吃早餐一边看着马经。那就是他这一世的便宜老爸了。便宜老爸叫丁广生,57年一个人从羊城跑来香江讨生活。便宜老妈叫林月娥,则是香江本地的贫家女子,两人于1961年相识,而后结婚。63年两人生了第一个孩子,但是没能养活。66年生了家姐丁小曦,68年生了丁小明本尊,后面直到72年才又生了丁小明的细妹丁小昕,一家五口人蜗居在这套6oo多呎(约57平米)的房子里,倒也算和谐。
那边便宜老爸丁广生听到丁小明出来,抬头道:“明仔,快点啦,老豆即刻要返工啦!”
丁小明低头翻了个白眼,耳听得便宜老妈似乎正从厨房那边出来,于是回道:“星期六啦,阻你返工还是阻你买马啊?”
果然,一听到“买马”
二字,便宜老妈林月娥的声音立时飞了过来:“买咩马啊,次次买,次次都不中,上个月明仔买结他花了三千多蚊,你有钱都不知多交点家用?”
丁广生做为一个“大6仔”
,虽然现在早已是家里的顶梁柱了,但是在心理上总是有点怕自己这个“港女”
老婆。眼看着自己的混蛋儿子一句话就让老婆开启了絮叨模式,当下伸手用筷子敲了下儿子的头,骂道:“衰仔,你老豆是揸出租的,星期六也得返工啦!”
骂完放下筷子,用纸巾擦了擦嘴,将马经夹在腋下,逃也似的出了门,一边走一边道:“衰仔,老豆在楼下等你,你快点啦!”
丁小明一边憋着笑,一边应了一声。用筷子夹了根油条,狼吞虎咽的往嘴里送去。
“慢点啦,仔仔!”
林月娥走了过来,将一碗热乎乎的豆浆放在了丁小明面前,眼光中满是慈母的爱怜:“今次比赛点样,好不好得名次?”
“冇问题啦!”
丁小明咧嘴一笑,目光与林月娥的眼光一触,心底顿时升起一股温暖。
他穿越的这个家庭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香江家庭,但不管是便宜老豆还是便宜老妈都非常疼他这个独子。家姐丁小曦去年刚读完中三,就已经开始在金店打工贴补家用了。十一岁的细妹丁小昕虽然生得粉雕玉啄一般可爱,但也远不及他这个大佬受宠。
尤其是林月娥,对自己这个宝贝儿子寄予了无限的期望和疼爱。在丁小明刚穿越时的那段不适应期,正是这个中年女人的母爱给了他极大的慰藉。
丁小明几下将口中的油条吞咽落肚,又端起碗喝了一大口豆浆,一面打着饱嗝一面对林月娥道:“妈咪,听讲今次歌唱大赛的奖金足足有三千蚊,等我赢回来给你买衫啦!来日我当了大歌星,在半山给你买豪宅住!”
说罢抹了抹嘴,起身就要走。
林月娥被儿子逗得一乐,想想这一个来月,儿子似乎变乖了不少,虽说功课还是一如既往的差劲,但起码有了一个正经爱好,而且真的是孝顺了很多。
眼见儿子要走,连忙掏出一百块钱塞进儿子的口袋,交代道:“中午回不来就在街上食点好嘢(东西)啦!”
丁小明点头应是,去房间拿了吉他背在肩上,自信满满的和林月娥比了个V字,然后掉头出了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