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明笙彻底回过神,他已经走向滋滋冒着油香的烤架,拿起工具忙活起来。
ette很八卦地凑到她身边,对傅西洲的身份很好奇。
“ona,这帅哥是谁”
他是谁
明笙心想,这真是个连她自己都茫然不知的好问题。
“前男友。”
她最终找到了他的身份定位。
“我看可不是那么回事。”
ette在她耳边嘀咕,“他比我还熟悉你家。”
明笙觑了眼这八卦的法国姑娘“他第一次来。”
“有一位聪明的前任是很危险的事。”
ette危言耸听,“他随时想做现任。”
明笙不置可否。
无事献殷勤。
她也严重怀疑这人动机不纯。
看他在阳台有条不紊地忙碌,这么一张脸,被烟熏过了,也还是丰神俊朗,精神奕奕。
一点都看不出这人刚跨越了欧亚大6,飞了十几小时来到巴黎。
也许他刚下飞机。
明笙这样想着,从厨房端出来一盆肉,犹豫地站到他身边。
“你怎么来了”
她问。
傅西洲往快烤好的牛肉片洒上孜然胡椒粉,很自然地开腔“突然想来圣马可广场喂鸽子,就飞过来了。”
这什么鬼扯的理由
明笙有点生气“那你现在不应该在圣马可广场吗”
傅西洲忙碌的手一顿,冲她粲然一笑“我现在就在喂鸽子啊。”
他说话的语气轻软,好像真的在对一只毛绒绒的小动物讲话。
甚至为了配合他的说辞,夹了一块牛肉放到明笙的嘴边。
明笙美眸圆瞪,没有张口接受投喂。
要是吃了这一口,不就承认她是一只鸽子吗
她需要静一静,一点都不想跟一个刻意装疯卖傻的男人讲话。
他们用中文交流,ette虽然听不懂,但不妨碍她做个吃瓜群众,观察他们的眼神互动。
结果现这一对前任男女还真的没有任何眼神互动。
一个专心低头烤肉,一个去了厨房,剁肉的动静有点大。
有男士殷勤服务,女士就只需要负责优雅了。
明笙和ette无视傅西洲的存在,开了一瓶红酒,坐姿轻松地坐在小沙上讨论明天晚上的演唱会。
两人都喜欢的流行乐队明晚在拉德芳斯体育馆开唱,巴黎是他们世界巡回演出的第一站,自然意义非凡。
ette抢到了两张票,听闻明笙回巴黎,拉她一起去。
“什么演唱会”
傅西洲端着一盘子烤好的蔬菜过来。
两个女孩子用法语交流,他不懂法语,却听到了乐队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