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华的都市里,温华始终觉得自己像是个边缘人,一个渴望高攀,却又无处下手的小混混。
从小到大,谁曾对他有过公子般的礼遇?
温华怔怔地看着李诗诗,这位如同明星般的女神弯腰将一枚硬币放入断腿小男孩乞丐的破碗中,
她毫不在意那孩子的,轻柔地抚摸他的头,
“我帮不了太多,拿着这些钱,找个活路吧。”
“仙……女神。”
小男孩顿时涨红了脸,连忙向李诗诗道谢。
李诗诗微微一笑,登上豪华轿车,慢慢离去。
温华这时才回过神来,连忙两口吞下手中的烤肉,
擦去手指上的油,拿起木剑,他用当年被大黄狗追赶的度,竟然赶了轿车。
剑尖指向地面,温华嘴角在阳光下还闪着油光,
“小姐!请等一下!”
“吁!”
车夫显然没遇见过这样的愣头青,费了好大劲才勉强刹住车。
他抓住温华的衣袖,随即一拳揍过去,
“小子,你想自杀没问题,但别侮辱我家小姐!”
看了眼温华的木剑,车夫更加愤怒,
“拿着根破木棍就想模仿英雄!除了添乱,你还会什么?!”
温华被骂得无地自容,心中的台词瞬间哑火。
“福叔,等等!”
轿车里,女子的声音再次响起,
“我们不在乎,但冒犯了公子多有不当,刚才的事,希望公子不要介意。”
本来就是温华自己的问题,现在听到李诗诗的道歉,
他赶紧开口,“不怪,不怪,是我太冲动了。”
轿车的窗帘慢慢拉开,李诗诗的声音多了些疑惑,
“不知拦住车,有何事相商?”
。。。
再次被称为公子,温华确信李诗诗并未轻视自己!
她心里有我!
看着李诗诗的容颜,温华脸红了,支支吾吾地说,
“小姐,女神……刚才看到你给小乞儿钱。小姐的品质,令温华敬仰。”
女子微微一笑,如冬日腊梅般绽放,
“同是世间漂泊者,虽然我贫困,但有能力时能帮助他人,也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