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狸奴,便是十二花魁之一,不过她却是卖艺不卖身,一把好嗓子名动离阳城。
正因如此,反而更加让人欲罢不能,不知多少人愿意豪掷千金,只愿被柳狸奴引为知音。
“卖艺不卖身啊……”
王浑撇了撇嘴。
太正规了……
“你们家二爷不是找人为他心爱的小妾编了两首小调吗?叫什么来着?”
“史意浓!”
王浑提醒道。
“对了……那两首小调……《道香》和《妻里香》便是这位柳狸奴唱火的。”
沈小楼看着那花牌,不由流露出向往之色。
“五百两!”
就在此时,已经有人开始出价了……
五百两银子,那是大部分人一辈子都见不到的数字。
“六百两。”
“六百五十两!”
“七百两。”
“七百零一两。”
……
叫价声此起彼伏,转眼间便到了九百两。
“九百两啊……能去多少次野鸳鸯。”
沈小楼不禁感叹。
“沈小楼,你这样的身份还能来这种地方?”
就在此时,一阵轻笑声从旁边传来,王浑抬头望去,便见一位公子哥模样的青年缓缓走来,身后跟着两名仆从。
“洪新贵!?”
沈小楼眉头一挑,面色微沉。
听到这个名字,王浑倒是想了起来,曾经听沈小楼提起过。
这是洪家的子弟,也在灵鉴司里历练,他出身豪门世家,倒是看不上沈小楼这样的卑贱出身。
前不久,干了多年的沈小楼本应照例受到提拔,却因为洪家的关系,让洪新贵替了他的位子。
为此,沈小楼倒是憋闷了许久。
“沈小楼,你每个月才多少俸银,只怕在这里连顿酒钱都付不起,也敢来凑这个热闹?”
洪新贵冷笑着举起一根手指:“一千两。”
话音刚落,一道道目光纷纷投来,尤其是围栏处的姑娘,各个目光炽烈,有些献媚地看向洪新贵。
这般出手大方的年轻才俊最受姑娘们的喜爱。
“沈小楼,还是野鸳鸯适合你。”
洪新贵倨傲的目光缓缓抽离,落在了那花牌之上。
();() “王浑,我们走……”
“一千一百两。”
就在此时,一阵冷冽的声音从沈小楼耳边响起,后者身躯微微一颤,猛地回头,有些不可思议地看向王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