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人体适应疼痛的能力比大多数人想象的都强,肾上腺素大量分泌激素,脏器逐渐适应,此刻中枪者的感官系统,比起剧痛更像是麻木。通常这一阶段会持续二十分钟,之后人体机能就会骤降,如果得不到及时救治,就会面临截肢,或者死亡。
陆曼容扶着墙站在街头。雨已经停了。很奇怪的,露西仿佛凭空消失了。陆曼容正要回灰蜘蛛巷看看,忽然,头顶响起一个声音。
“喂,蠢货。看这。”
那人坐在墙上,左手拿着一个钱包,神采飞扬,“想要你的钱包?那就自己抢回去啊。”
陆曼容愣了一下,很快就反应过来。那人并不是在对她说话。
坐在墙头的小偷看起来很年轻,最多二十岁,穿着衬衣加背带裤,浅金色的头发。街上很多人朝他挥舞拳头。他掂量着手里的钱包,忽然转身跳下,像只灵活的大鸟。
青年打开钱包却发现,只有几个硬币。
他的脸瞬间黑了,咒骂道:“穷鬼。”
号称从不失手的小偷竟然只为了十美元差点没命。维克特自认是个很倒霉的人,但今天也太过倒霉了。他把硬币丢进街角的自动贩卖机,汽水晃晃悠悠着即将落下来,“嗡”
,它卡住了。
“维克特,你真够逊的。”
同伴毫不留情地嘲笑。
“住口,安迪。”
维克特怒道:“我是最厉害的。”
这句话没作假,他确实是最有本领的。只有他能在人潮汹涌的街道上偷走怪人亨利的钱包。虽然亨利是附近有名的流氓,得罪了他准没好果子吃。
“做小偷最重要的是什么你知道吗?”
同伴惬意地躺在椅子上,“我曾经遇到一个人,是他告诉我的。”
“是什么?”
“运气。”
安迪晃了晃拿着汽水罐。
“靠。”
维克特踢了一脚售货机。
不远处忽然嘈杂。
一群人浩浩荡荡走过来。是亨利追过来了。
金属棍拖行在地上发出刺耳声响。亨利大手一挥,混混们冲上来。维克特当即挨了几棍,刚想叫安迪来帮忙,却见后者倚在墙上,气定神闲。维克特终于反应过来,破口大骂:“怪不得钱包里只有十美元,安迪,你出卖我!”
陆曼容躲在墙角。
这种热闹还是别凑得好。她中了枪,一旦被发现,准跑不了。幸好,没人注意到她。
亨利夺过维克特的钱袋,甩了甩,掉出几枚硬币。他吹了声口哨,把硬币全都扔进路边的售货机。
陆曼容这才发现,售货机里站着的不是别人,竟是露西!
露西什么时候跑进去的?陆曼容呆住,这不可能!
砰!
金发青年被金属棍狠狠打了一下腹部,他弯下腰去,唇角开始渗血。
“说话啊。有本事偷钱,现在却哑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