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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第1页)

沾过血且心思复杂的人,最难抵抗的就是这样的全无心机。少帅那颗万年不动的冰山老处男心突然被撞了一下,本来萌生的几丝忌惮和杀意也给撞了个七七八八。

沈瞳慌的原因则在于他一直以为没人能看得见自己,因为一整天下来都如此,却在刚刚和‘变态’先生对望的时候,从他瞳孔中依稀看到了自己的倒影,再加上男人的神情,立即就明白发生了什么。

莫名一慌,脑中的弹幕又走起。

我现在好像是只妖……

却被一只人类发现了……

那个人还是个喜欢乱摸的大变态……

他会不会叫来一堆道士用符纸把我封印住或者收到宝葫芦里再或者丢到雷峰塔下镇压五百年……

额,好像有什么乱入了。总之沈小少爷瞬间就脑洞大开的想到了成千上万种捉妖手法,心里疯狂的刷着屏,表面上却完全懵在原地不知道该做什么。这呆愣的小模样实在太可爱,还是韩赢先开口:“……小镜子?”

沈瞳依旧没反应过来,下意识的应了声,“……啊?”

“呵。”

少帅竟忍不住笑了一下,低低的笑声在暗夜里听起来充满了魅力,也融开了一贯冷冽的眉眼。他倒是听韩老爷子讲过什么万物皆有灵他们家的传家宝也有灵的事,轻咳一声,刻意重回严厉状态:“先说清楚,你是这块镜子的镜灵,还是被小镜子照出来的孤魂野鬼?”

韩赢哪怕是笑的时候也有很强的气场,给人一种绝对不能惹的感觉,更何况板起脸。不过沈小少爷平生最怕的就是鬼,果断表示自己在原本世界里活的好好的怎么可能是那种东西,立即反驳:“我才不是鬼!!”

沈瞳如今的外貌仍是他在现实世界里的原本外貌,瞪过来的眸子清澈潋滟,少帅竟起了几分兴味之意,“嗯,鬼也没有这么呆的。”

沈小少爷顿时更不乐意了,气呼呼的又瞪了韩赢一眼,这一眼纯净与媚色交织,莫名将少帅那颗老处男心又撞了一下。

这也要庆幸他们相遇时间的刚好,若搁在两年前,年少气盛的韩赢也许不会有这个耐心去哄逗一个‘不识好歹’的小妖精,推到两年后,因家国动荡而变得更狠辣的他又不会这样轻易就产生心动。虽然他此刻对小镜子的感觉,暂时更偏向于对宠物的喜欢,——因为他不会威胁到他的地位,也不会有什么利益纠纷,所以愿意在最大限度内对他施以全部爱宠。

“小镜子,你有没有名字?”

我才不要再跟你这个‘大变态’讲话!

得不到回答,少帅顿了顿,“没有名字吗?”

有也不告诉你!

“你不告诉我的话,那我就随便取了啊。”

少帅也是胆大惯了,就这样顺当且彻底的接受了这世上当真有妖的事实,身体随即后仰,略显慵懒的倚着枕头,慢悠悠道:“要不就叫镜镜,——不过你看起来是个男孩子,这名字听起来太女气了。”

沈小少爷更气了。你才叫静静呢!你全家都叫静静!

“不喜欢?”

少帅再次读懂了沈瞳在心里说的话,想了想又道:“……嗯,我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好像听我母亲叫过我一次宝贝。”

少帅试图回忆自己三岁时就病逝的生母,却发现时隔太久,已经连她的音容笑貌都记不起来了。然后把镜子拿到眼前只有几厘米近的距离,定定望着镜中的小小少年,低低唤了声:“宝宝。”

韩赢的嗓音本来就极具磁性,若在现代,定能让一堆声控为之痴迷。此刻又深沉微哑,如低音大提琴般带着说不出悠远,如果男人的声音也能用佳景比喻,那它便如隆冬里傲然独立枝头的腊梅,“……我以后就这样叫你好不好?”

沈瞳愣了愣。

倒不是因为被男人的声色所获,——直男在没被掰弯之前是永远觉察不到其他男人的魅力的,而是因为他母亲也这样叫他,而且从小一直叫到大。回想之前他还嫌弃妈妈的称呼太幼稚太肉麻,一而再的以自己就快满十八了做借口抗议,可如今想听也听不到了。

突然更想家了怎么办……

沈瞳也觉得身为男子汉大丈夫老是哭太丢人,努力把眼泪憋下去,可还是有水雾不听话的漫上来,忙转过身去不让‘大变态’看到。

而仿佛要将当初没有玩伴的童年和活那么大以来都没放松过的神经一夕之间全从他的小镜子那里找回来一样,少帅就像哄小孩儿那般极有耐心的追问:“怎么了,宝宝又不开心了吗?”

沈瞳已经决定了,他要做任务,要不惜一切代价回家。

少帅那边又喊了两声,可少年还是用屁股对着他不肯转回来,只能关上灯抱着护心镜躺回被子里。不知为何,他就是觉得小镜子有神奇的助眠功效,抱着它睡的话能睡的又快又安稳,“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天亮,陪我再睡一会吧。”

沈瞳没有睡,而是打开了系统背包。新妖大礼包中的物品全安静的躺在里面,他先取出那本修炼功法,认真读起来。

因为是lv1妖灵期的功法,所以内容很薄,只有两页,第一页主要写如何利用吐纳来引气入体,第二页则描述如何吸收日月精华。沈瞳很快将其读完,已经有了个基本判断,当下便按照第一页的吐纳之法实践了一番,其结果竟是让始终躲在一旁故意不出来的白绒球都大吃一惊。

简直不可思议,竟然一次就成功了!

白绒球已看到有一缕微薄的真气自少年的丹田而生,随后沿着他周身经脉缓慢运转,这起步速度连族里最厉害的妖也不遑多让。妖族向来爱憎分明,行事直接了当,白绒球没有妒忌,反而生出了几分教导之意。

其实这事说白了就是天赋二字。常言道成功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但人们总是忘掉它最关键的后半句: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比再多的汗水都重要。

沈小少爷虽然在情商上迟钝,但悟性非常高,心思干净的人本来就悟性好,所穿的这具妖身又是个货真价实的宝镜,有得天独厚的修炼条件,会迅速入门也不足为奇。可惜沈瞳全然不知自己首次修炼就能凝聚出真气是多么让人眼红心馋的事,还嫌弃这缕真气太弱太小。

白绒球既然起了惜才的心,便认真的开口指导他:“快把系统背包里的聚气丹吃了,有了真气后,服下聚气丹会事半功倍。”

沈瞳依言吞下丹药,又运转了一遍功法,果然感觉那缕真气强壮了一些。待他认认真真的将之反复运转至流畅时,发现韩赢那边的晨练已进入尾声,正瞄准最后一个靶位,‘砰’一声干净利落的命中红心,然后将手枪别回腰间的枪套里,回主楼吃早餐。

别问沈瞳为何会知道这件事,——因为他竟不知何时被韩赢当挂坠一样贴身挂在了胸口上。耳边传来的男人一声声强健而有力的心跳让他忍不住又在脑中走起了弹幕,每一条都写着大变态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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