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高福马上点点头,说道:“好的,老板。”
眼神里充满着干劲。
他其实明白,他这个副总经理实际上算是虚职,因为林志是总经理,下面又有几个部门经理各司其职。而之所以他又是总经理,更多的是老板信任,虽然此次RB之行也证明了自己,但也仅仅说明他某一方面还有些能力。
所以,还不如再独挡一面,虽然也是替老板打工,但性质不一样。重要的是,绕了一圈,他回到了自己的老本行,拥有十年的经验老本行。
待李高福离开后,林志突然想到一个事情。
假设李高福真是做贸易的人才,替自己搞起一个贸易行来,那么时机成熟,他就扶持李高福当老板,而且就是贸易行的老板。
因为,很多事情林志不方便做,但李高福却可以去做。
林志不方便做的原因是——。。。
因是——他要成为一个世界商人,不会去冒险;但李高福却没有这种烦恼,只要有钱赚,他才不会考虑那么多。
。。。。。。。。
中环的一家西餐厅,林志和唐彩芸相对而坐。
最近两个月时间,林志虽然很忙碌,但每个周末都会陪唐氏姐妹、林馨儿一起游玩。所以,林志和唐彩芸的关系自然也是长进很多,虽然没有确定恋爱关系,不过也是明摆着的事情。
点完餐后,林志靠在椅子上,打量着未来的夫人。一身长裙勾勒出曼妙身材,上半身搭着一个一件毛衫,魔都富小姐果然是这个时代华人女子最懂时尚的,气质真是大方端庄又不失明艳动人。
“志哥!”
兴许是林志的眼神太过侵略性,唐彩芸表示了抗议。
“哈哈,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林志夸奖道。
唐彩芸立马美目流转,玉手托腮,并说道:“志哥,巴巴说你最近忙得焦头烂额,为了拉链厂的事情。”
林志忍不住前倾,随即快的勾了唐彩芸的琼鼻,然后迅归位。
顿时,美人娇羞。
“有吗?我每个周末都陪你们游玩,表现得有焦头烂额嘛?”
林志迅岔开话题。
唐彩芸此时不知道怎么会事,心里甜滋滋的,便说道:“没有呢!”
林志便说道:“这就对了,是你巴巴不了解我。”
唐彩芸继续问道:“这么说,拉链厂已经走上正轨了嘛!”
林志点点头,轻松的说道:“一开始,我就对拉链厂信心十足。不过最近十天,海外的订单纷纷到来,算是走上正轨了。看着个样子,一年赚个七八十万港币,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实际上,林志觉得总投资5o万港币,明年赚个1oo万也很正常。毕竟这门生意属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大赚是必然的。
唐彩芸眼神透露着崇拜,并说道:“志哥,你真了不起,做什么事情总是信心十足。”
有信心的男人,那是最让女人爱慕的。
接下来,林志讲着一些好笑的事情,也讲着一些海外的事情,顿时引得唐彩芸深陷其中。她虽然在魔都也是读过大学一年级,接受的西式教育,不可能那有林志懂得多。
“明年,我带你美国玩一圈!”
林志开出空头支票。
当然,这点事对他不难,本来他明年就会去美国一趟,可能是去买船。
“真的嘛?”
唐彩芸高兴的说道。
“这是个小事嘛,以后每年都带你去旅游一趟!”
林志笑着说道。
唐彩芸这时候才现不对劲,两人的关系还没有确定,这样是不是私定终身。想到于此,低头害羞的吃着饭,心里却甜滋滋的。
在她看来,林志非常的聪明,吴语说得比她还溜,甚至还会英语、日语、德语,拥有过目不忘的本领,简直就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
有才华、有才能、有财势,这样的男人,简直是世界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