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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页(第1页)

这话是学谁的我倒是忘了,但是觉得用在此处却是甚为合理,甚为妥帖。

那人被我骂了一句居然也没什么痛痒的样子,反倒是又有些洋洋得意道:“虽然只是看过那么几次,但我的记忆力不差吧,我们家阿肉的样子我怎么可能忘记呢?”

我冷笑,揭他的短——“既然你这么着说,那是谁晕晕乎乎的找小爷借打火机,间接导致我们两个人被雷劈的?”

那人果然不再显摆自己的记忆力,只是清咳了一声,琉黑眸子望着我,浅浅笑意可以化成腻死人的温柔,说:“师太,那你也可以跟我说说,今日进宫究竟是什么让你火气这么大吗?”

31、当年的正太,如今的美少年

师太啊,你现在的心态是“贫尼的继子只能贫尼欺负,别人欺负贫尼暴走”

模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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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瞧了瞧他,司马博雍的脸,司马博雍的头发,司马博雍的病壳子,全都是司马博雍的,我爱上的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这幅模样,所以有时候我心中明明知道这一点,但还是会忍不住的去钻牛角尖,云惊蛰你个混蛋不要太招烂桃花啊!

云惊蛰伸手揽住我的腰,我趁机靠在他肩上,小声对他说:“你画你自己给我看好不好?”

这个自己,自然是云惊蛰的模样,而不是司马博雍的。

我想看看他真正的模样,是不是如水说的那么好,是不是如我老妈念叨的那样完美,但倘若没有,也无妨,我只是想看看我爱的人罢了。

当然,我虽然不是颜控,但倘若云兄穿越前的模样真的有点那么对不起国家的话,我真的会狠狠吐槽他的,这种大好时机我又怎么能放过呢?

他有些为难的看着我,那小剑眉蹙的紧紧的,也不说拒绝的话,用那双琉黑的眸子望着我,似乎想用这种方式来委婉的表示一下自己的立场。

我哪里管他?嘴角一扬,直接帮他铺了新纸,又帮他挽了挽袖子,然后道:“不是都说红袖添香吗?王爷,用贫尼帮您削炭条吗?”

他只得叹了一口气,无辜的看着我道:“娘子大人,等下可千万不要说我自恋哟。为夫真的生的……哎哟!”

我收手,他老实。于是我再次感慨扭耳朵和捏软肉什么的,可以世代流传到现代也是女人收拾男人的最爱法宝果然不是没原因的,效果刚刚的啊。

他伏案作画,我在身后瞧着,原本只是好奇,可看到后来还真有点不舍得移开眼睛了。

云惊蛰不屑司马博雍的容貌,不是没原因的。

水心表妹这妖精单恋一只草,不是没原因的。

我老娘只恨他不是她所生的,更不是没原因。

等他放手,我一边从他袖子里取出他的帕子给他擦着手,一边问:“累不累?”

我也不知他有没用午膳,只是看他现在背靠椅子头靠我胸口的模样,就知道他困乏的厉害。替他轻轻按摩着太阳穴,不想他的手摸了上来,我本想拍掉他这禄山之爪,但又想,安禄山那模样,他曾经和现在的模样,说他这爪子是禄山之爪还真是委屈了他了。可谁想就是这时候,这人已经将我的手攥在了手中,不安分的捏来捏去。

我用另外一只手点点他的脑门,佯装不悦:“欠揍了是不是?”

“哼,嫉妒我如此英俊就直说,我知道你一直都想做帅哥。”

呃,不得不说,这家伙有时候猜我的心思猜的还是很准的。

这样腻味了没多久,天色就渐暗了,我本不想开窗,直接命人点灯,就听他说:“柔柔,我们出门携手看夕阳好不好?”

肉和柔的区别我还是听得出的,瞥了他一眼,就见他嬉笑着一张脸,虽和这身体原主人的气质完全不搭,但看上去还是好看的过分,又想起那些莫名其妙的烂桃花,我心里哼了一声,一面数落着他一边道:“自己不嫌药难喝就出门试试。”

见他瞬间失望的表情,又心软,挣开他的双手,帮他开了窗户,于是携手还是携手,只是不太雅观罢了——两颗脑袋伸出窗外看向西方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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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人将那三幅花都装裱了起来,想着以后经常翻看。

而后用晚膳,是老关亲自送来的。这位美大叔可没他家主人bt,岁月可并没有放过他,两鬓都略有斑白。他亲自命人传上来晚膳后才对云惊蛰道:“王爷,离魂回来了。”

云惊蛰“哦”

了一声,用眼睛斜了我一眼,我只当做没看到,什么也没看到!

前几年我和离魂两个人掐架掐的厉害,云惊蛰也不太好偏袒谁——好吧,实话是他觉得小正太被我欺负的太可怜,又碍于我的淫威什么的,不敢帮小正太主持公道,于是索性就将小正太送出去读书,颇有成绩。

如今京城中,谁不知道王府出了这么一个才貌双全的少年郎?

而且送去上学的时候,名字也给改了下,叫司马离,每旬放假一日,那小子回来之后他就一口一个离儿的喊着,那是一个眉开眼笑,每每都看的我火大不已。

而离魂每每这时都微笑看我,微笑打招呼,微笑再微笑……这叫得瑟这叫显摆吧!

身为一个不怎么小家子气的人,我当然不是一个会跟孩子斤斤计较的人,看,小皇帝那么可恶的想摸我的脑袋我不是也没把他怎么着吗?虽然我也没胆子把他怎么着,但从这里也能看出我的本质是一个善良的人,绝对不欺负小孩。

而我对离魂那也是相当不错的,只是适当的……“挑逗”

了下吧?

想来离魂看到上面那醒目的两个字一定会想气的吐血的,但我说的是实话啊,我不过只是想着法儿的逗他生气罢了,这孩子生气时那想炸毛又碍于云惊蛰在场而不得不作罢的模样可是我的最爱啊最爱。

想到这儿,我又想起刚刚云惊蛰挪揄的眼神,趁关大叔亲自去喊离魂——这位美大叔对离魂甚好,甚好啊,好到估计真的以为这孩子是他家王爷的娃呢。于是,我开始笑声威胁某人:“刚刚你 那眼神是什么意思?”

某人端着酒杯似模似样的闻了闻,然后轻啜了一口,道:“这酒的滋味可真淡啊,哎,真想念二锅头。”

我瞪他,说:“你老兄也十分想念120吧?”

嫌命长了是不是,再念叨下去药酒都没得喝。

呃……我发现最近这几年,我和我家母上某些思维终于靠拢了,这就是所谓的爱情的改造吗?

离魂进来之后先对云惊蛰行了一礼,笑吟吟的模样,让我不得不承认,虽然这孩子个性那什么了点儿,但还是一个丰神俊美的美少年。

美少年的视线转到我身上的时候,则挑了挑眉头,眼神么,在我看来那是相当的不善啊。

云惊蛰在下面扯了下我的袖子,然后轻笑着看着离魂道:“看你的头发还带点湿气,回来先沐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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