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如谦骄傲地昂起头,“还记得那五十斤的牛蒡吗,我用两百多文收来的,卖了足足二两银子。”
“还有其他的菜,一共卖了十两银子。果然驴车还是越多越好,拉的菜多,赚得也更多。”
姜笙的眼睛更亮了,她伸出小手,摇了摇。
郑如谦心领神会,掏出九两银子,放在她掌心。
“怎么少了一两?”
姜笙瞪圆眼睛。
郑如谦瞟了眼红鬃马身上的马鞍,哼了一声。
什么破东西,居然要一两银子一套,简直贵死了。
可看着方恒那么喜欢,眼神久久都挪不开,郑如谦还是一狠心一跺脚买了下来。
家里有钱了。
没道理继续抠搜。
赚钱的意义不就是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买就买吗。
郑如谦咧着嘴傻乐起来。
曾几何时,他还是需要姜笙偷饭才能养活的人。
现在,他已经可以养活哥哥弟弟妹妹们了。
姜笙把九两银放进自己的大荷包里,感受着沉甸甸的重量,也是满脸笑意。
“二哥真厉害,二哥最棒了,二哥是个赚钱小能手。”
她的马屁就跟不要钱一样往外甩。
偏郑如谦吃这口,骄傲地不像话,甩着脑袋,神气极了。
庞大山在旁边看着,不自觉又开始艳羡。
可是时间已经不早,他得回去了。
虽然,他并不是很想离开。
“我送你吧。”
方恒起身牵驴。
庞大山跟在他身后,一步一回头地离开。
姜笙礼貌地道别,始终没有开口留人。
“他似乎很想加入我们。”
许默站在她身后。
姜笙抿了抿嘴。
她已经答应了二哥,五哥是最后一个。
更何况,庞大山也不是孤身一人。
“他总觉得我们温暖,想要融入我们,却忘了,其实他一直都有人陪伴。”
姜笙小声道。
同一时间。
庞大山居住的山洞门口,他从驴车上跳下来,才现自己收的几个小弟并没有逃跑。
他们趴在山洞里,百无聊赖地等待。
当看见庞大山时,几人惊喜地跳起来,却因为许久没吃饭又摔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