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我在半边塘看见的,董事长带她去吃鱼,我正好在那里跟朋友吃饭,就遇见他们了。”
葛文瀚沉思着问:“女孩儿什么样儿?”
小洛想起那天葛文浩旁边的葛婷,虽然只是惊鸿一瞥,但是那种纯天然的容光四射,还是让靠脸吃饭的她心里嫉妒莫名,撇撇嘴,有些泛酸地说道:“脸还行,就是太小了,看起来才十几岁的模样。”
葛文瀚对小洛这种上不得台面的小心眼儿习以为常,反正也就是玩玩,腻了换一个也就是了,没必要搭理。但是听说大哥竟然找了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儿,他难免摇头笑了一下,就算是人之常情,女人越年轻养着越舒服,不过才十几岁,这是不是下手太早了点儿?
跟天籁差不多大吧?
这嫩草啃的,也算是胡来了。
这些年大哥外面虽然有过不少女人,但跟十几岁小姑娘胡来的情况还从未听说,心中有些好奇这个十几岁的女孩儿长什么样儿,能让爱惜羽毛的大哥为她破例。
当天晚上聚会的时候,他留意看了一下大哥,发现他果然春风满面,心情颇佳的样子,本房四叔的内侄求了月把的一个公园绿化项目,他竟然也难得地答应帮忙搭桥,以往这种小事儿,亲戚不敢拿到葛文浩跟前,通常都要他出面圆说,大哥才会给面子考虑一下。
他们兄弟年少失怙,接着失恃,相依为命地长大,大哥因为是本家大房长兄,所以家族观念一直极强,在整个葛家,大哥最疼惜的人,除了天籁之外,就是自己这个弟弟了,通常只要自己有所求,大哥都会答应。
虽然不好问他现在新结交的小女朋友到底是谁,但是他们兄弟之间,旁敲侧击一下,还是可以的,这些年,自己在外面有多少女人,大哥一向一清二楚,虽然大哥的风流韵事他知道的少一些,不过因为都是玩玩,所以大哥也从来没有特别避讳,尤其是对自己这个弟弟。
他等大哥从团团围坐的人中起身,连忙也起身,他媳妇秦欢在循例充当女主人,带领一群本家的媳妇招呼老的小的,看见他起身,连忙抽空儿过来递给他一杯水,顺便取下他手里的酒杯,嘴上嗔怪地说:“又喝酒,身体不要啦?”
葛文瀚笑了笑,拿着水杯走到大哥身边,看左近无人,笑着问道:“哥你最近忙什么呢?”
葛文浩说:“忙什么?我有什么可忙的?”
“怎么吃晚饭的时候,我去找你几回,都没找到你人呢?”
葛文浩笑了一下,像是想起了什么,但却没说出来。
葛文瀚盯着大哥的笑容,心中警铃大作,这一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这个笑容可是很多年没见了,应该是从大嫂去世之后吧?
他作为弟弟,当然知道,对大哥来说,这些年所有的女人加在一起,都不及死去的大嫂一根头发,所以那些玩玩就算了的女人,他这个做弟弟的也懒得理会,但是——
但是这个笑容是什么意思呢?
他喝了一口水,淡而无味,险些吐了出来,心情有些烦躁地将水杯放下,这种毫无味道的白开水,有美酒佳肴的时候谁会有心喝这种东西?趁着没人注意,他将白开水倒进盆栽里,也没跟媳妇秦欢打招呼,就提前离开了。
☆、
王即来打车到了孟田宇家楼下,拿着身份证在保安那里登记,进了门禁森严的小区,这里一梯一户,没有楼层卡电梯不会停在孟田宇家的楼层,王即来在楼下按了视频键,孟田宇家的保姆从电视墙上看见王即来,就放行了。
他从电梯出来,保姆已经把门打开了,看见王即来,被他一身紧身衣做贼似的打扮吓了一跳,不确定这是不是现在有钱人家小孩的新流行,眼睛错开那一棱一棱的肥肉,小声地对他说道:“田宇在他自己的屋子里,要我叫他出来吗?”
“不用,我去找他。”
王即来说道。
他走到孟田宇卧室门外,用力抖了抖身上的作案工具,感到心中安定了不少,心中暗暗告诫自己,这是作为朋友必须的,养朋千日,用朋一时,朋友有难,自己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他伸手敲门,隔了一会儿,孟田宇过来开门,几天没见,王即来还以为老伙计会憔悴得不成人形呢,这会儿看他也就瘦了一点儿,脸还是帅气的,而且像是因为感情吃瘪,整个人看去也成熟了一些,先前那股飞扬跋扈的少年气少了很多。
孟田宇被眼前的王即来吓了一跳,问道:“你怎么这么打扮?”
王即来不理他,径直走进来,对挂得满屋子都是的葛婷画像嗤之以鼻,选了个比较能承受住自己身宽的沙发坐下,把“作案工具”
放在脚边,然后跟孟田宇说道:“你什么时候出国?”
“下周,怎么了?”
“这么快就联系好了?”
“我妈联系的,我也不知道。”
孟田宇明显兴致不高,不管他脸上如何装成熟,装大人,但在葛婷那里吃的瘪,明显对他打击不小。
“寄宿吗?”
王即来问。
“可能吧,不寄宿不是白送出去了吗?我妈就看不得我享福,总想让我出去自立,吃点儿苦,这些天不知道咋想的,竟然让李大婶教我做饭——”
王即来听说孟田宇学做饭,扑哧一下笑了出来,这大爷也有颠大勺的一天啊?那场景还真想见识见识呢。
“唉,你都走了,我一个人呆国内真没意思,要不然我也跟着出去得了。”
王即来嘀咕道。
孟田宇倒不想这么坑人,没鼓励他这茬,他对即将到来的留学生活之所以兴趣缺缺,主要就是因为他喜欢热闹,朋友都在国内,出去了一时半时人生地不熟,会有相当一段时间特别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