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巫兰从降生开始在这片土地已经过去了千年,但是巫兰真实的年纪不过二十出头,还不到二十五,完全是一个朝气蓬勃的青年,这一点就连叶离阳都没有察觉到。
人们都被巫兰前辈的身份所震惊而忘记了他真正的年纪,他并不像人们所期待的那样,稳重、老成、胸有成竹,面对一切都显得那般平淡,拥有这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的那份镇定自若。
他只是一个沉睡了千年再睁眼时已经无家可归的孩子,心中的苦闷无处宣泄,无尽的落魄不能有着丝毫展露,因为他现在是长辈。
巫兰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而后转头朝着太史慈说道:“你的枪法很不错,基本功很扎实,这对于常人来说已经是一件十分值得自豪的事,但是如果你还想继续前行就必须更进一步。”
说罢巫兰顿了顿深深地看了一眼太史慈“你的枪法很熟悉,应该是见识过吾王的枪法了吧。”
“对。”
太史慈很是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前辈,实不相瞒,在下与兵主交手已有三次,明明实力相近但每次我都没有坚持过一炷香,见识过兵主的枪法回头再看自身,只觉得有些惭愧。
某练枪二十余载,直到如今方看清天地之浩瀚,只不过兵主的枪法奥妙非凡,在下只学的一些皮毛。”
“哈哈哈哈!”
听了太史慈的话巫兰顿时仰天大笑起来“只是看清了天地?只觉得惭愧?恐怕不止吧。”
巫兰轻轻地拍了拍太史慈的肩膀抬头仔细观察着头顶这片万里无云的湛蓝天空,眼神似乎穿越了时间的长河看到了千年前的那个自己。
“你知道吾王是怎么创下九黎部落的吗?”
“靠手中的大斧,还有他的拳头!当初吾王凭借着自己高的实力四处出击,每到一个部落吾王就会朝着那个部落的最强者起挑战。
第一次吾王会用那人最擅长的兵器击败他,第二次则是靠着自己的一双铁拳打倒他,这样的事吾王做了最起码几百次,大小部落就在他那一双铁拳下不断融合,最后成为了当时最强的部落,九黎。”
“当初吾王击败我时我和你一样迷茫,觉得自己是废物,但是后来我慢慢意识到了,不是我无能,而是吾王太过耀眼,和他生活在一个时代是我荣幸,也是我的不幸。”
“荣幸的是因为他,我能看到更加广阔的前路,而不幸也恰恰是因为他,他是那么的耀眼,几乎将那个时代所有人的光芒都掩盖了下去。”
“你现在的状态就和当初的我一样,你要做的不是抱怨,而是顺着那条道路尽力去走,在那条道路的基础上走出自己的路,这样你才能走的比你原先更远!”
太史慈默默地听完了巫兰的废话而后默默后退一步双手抱拳躬身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