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的晚上车水马龙,非常热闹,郑小飞他们还到学校,经过一条热闹的大街时,坐在后面的陈二狗一眼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便指着那个身影说道:“看,那个穿校服的好像就是林梦雨!”
郑小飞和张水生顺着陈二狗所指的方向望去,果然见到一个穿着校服的漂亮女生,这女生正是林梦雨!
郑小飞马上将车朝林梦雨所在的方向开去,可是还没开到近前,就看到林梦雨神色有些慌张地走进了一家豪华的夜总会!
三人抬眼望去,见到那家夜总会的名字叫春满园夜总会,正是桃花村首富刘锡贵所开的夜总会!
“奇怪了,林梦雨那丫头一个在校女生,怎么会去夜总会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呢?”
陈二狗大惑不解地问道。
“难道……难道她也出来卖?”
张水生突然得出了一个可怕分析,因为现在很多女生或因为爱慕虚荣,或因为家里穷,都会出来卖。那些有钱的老板都喜欢玩清纯的女学生,所以女生出来卖,往往都是很吃香的。而林梦雨家里穷,她出来卖,也不是可不可能的。
“水生,你胡说什么,林梦雨不是那种人,我们都是从小跟着她长大的,难道你不了解她的性格?”
郑小飞说道。
“要不,我们打电话给她,让她出来吃野猪肉,顺便问问她怎么回事吧!”
陈二狗说道。
“不,先不要打电话给她。”
郑小飞说道。
“那怎么办?夜总会里鱼龙混杂,来这里玩的人都不是好人,难道就这样看着她羊入虎口而不管?”
陈二狗问道。
“我总感觉到她肯定是出了什么事,所以才会去夜总会这种地方的,不如我们跟进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吧。”
郑小飞说道。
“好,那我们就跟进去看看。”
陈二狗和张水生对此也没有什么意见。
于是,郑小飞便将摩托车停在路边,陈二狗便装着野猪肉的保温瓶放进尾箱,然后三人就走时了春满园夜总会。
郑小飞,陈二狗和张水生三人都是小混混出身,平时有钱的时候也经常来夜总会,所以对这些场所并不陌生。
夜总会一楼是歌舞厅,劲爆的音乐声震耳欲聋,很多男男女女在跳舞,抽烟,喝酒,一片乌烟瘴气。
眼尖的陈二狗进来之后,一眼看到了林诗诗正在上楼梯,他们马上就从后面跟了上去。
二楼是KTV厢房,相对一楼就安静了很多。上到二楼,郑小飞,陈二狗和张水生看到林梦雨有些胆怯地朝走廊的尽头走去。
郑小飞三人悄悄地跟了过去,看到林梦雨走进了走廊尽头一间厢房,房号是258。这个厢房,是二楼KTV部最豪华的那一间厢房。
“怎么办?还跟不跟过去?”
张水生问道。
“跟,怎么不跟?”
郑小飞带头朝258厢房走了过去。
KTV的服务员见到有人来,一般都不会询问,都以为是来喝歌的。郑小飞,陈二狗和张水生若无其事的一路走到了走廊尽头,然后透过厢房门上的玻璃,偷看里面的情况。
里面连林梦雨在内,一共有五个身穿校服的女生和五个彪形大汉,每个彪形大汉的身上都有纹身,而坐在林梦雨身边的那位彪形大汉是一个光头,头顶上有一条像蜈蚣一样的伤疤。
见到这名光头男子,郑小飞,陈二狗和张水生的冷汗立刻就淌了出来。
——因为这个光头男子,正是七星帮的光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