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孟秋不但是参与了案件的侦查,而且是深度参与。
袁达可紧张、忐忑,却又有些莫可名状的兴奋。
自已所能想到的,该做的事情,都已经做到了极致。
可以留作物证的手机已经随手卖给了走街串巷回收旧手机的流动小贩。
那几张sl卡也被他填入了火炉中烧成了灰烬。
现场的痕迹被他清理的干干净净,连头发丝都没有拉下。
所有可以成为证人的人,都已经成了死人。
不,还有一个,并没有死,但却正在赴死的路上。
袁达可虽然不愿意此人赴死,可事情终究不会以他的意愿为转移。
既然早有预料暴风雨终究会来临,自已便做好了准备,所以,还怕什么呢?
袁达可估算着,此时的神探先生大概正在到处调查监控录像吧。
他猜错了。
陈孟秋的速度要快的多。
他仔细查看了所有提回市局的物证,现如今又到了烟厂家属院,站在了7号楼3单元602房间的门口。
杨潇洒和赵刚跟着,他们其实并不觉得陈孟秋能发现什么。
因为案发现场本来就已经被凶手清理的很干净了,那些有价值的线索都被专案组发现并带走。
几乎空无一物的现场,还有什么可看的呢?
虽然已经过去多天了,但是屋子里仍旧有一股隐隐的臭味。
杨潇洒和赵刚都皱起了眉头。
陈孟秋却无所畏惧,面无表情的凝立在其中。
他不相信专案组已经攫取了所有的线索。
因为当所有的线索都已经被掌控之后,就是傻瓜也能找得出来真凶。
可是,现场看起来,确实没有什么了。
就连垃圾桶里的垃圾,有价值的都被专案组给带走了。
沙发底下,床底下,也都被搜罗干净。
客厅、卧室、阳台、卫生间、厨房,也少有线索。
但陈孟秋仍旧在翻找东西,他甚至把橱柜里的勺子和筷子都拿出来嗅了嗅,悬挂的刀具也都琢磨了一番。
厨房地上丢着一个沾满了灰尘的塑料袋,陈孟秋拿了起来,又嗅了嗅,嘀咕道:“沈洁好喜欢吃某种快餐零食,类似是薯条之类的。”
“什么?”
杨潇洒愕然道。
陈孟秋说:“我在橱柜里的铁勺子上,还有切水果的刀上,以及这个塑料袋里都嗅到了相似的味道,想了想,是类似于薯条的味道。沈洁好应该很喜欢吃这类东西,嗯,查查她的外卖记录,看到底是什么。”
杨潇洒不得不佩服陈孟秋:“你真是狗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