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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南京(第1页)

“林哥,林哥,别睡了,咱们今天不是要出去嘛?”

“别摇了,起来了,起来了。”

林默边说边从床上起来,往旁边看去,就看到自己的小杨海城在那等自己,说起来也奇怪,林默穿越到这具身体时不仅继承了这具身体的记忆,连感情都被继承了下来,就像是他以这具身体在这里生活了一遍似的,居然没有对这里的亲戚朋友产生默生感,这方便他很好的融入这个世界。

“阿海,干嘛呢?今天不是轮休吗,起这么早干什么。”

杨海城和我当初一起考上了步科,季峰考上了炮科,堂哥林文贵则考上了辎重科。“林哥你上次不是说轮休的时候要在南京城好好逛一逛的嘛,怎么不会又不想动了吧。”

经过杨海城一说,林默终于想起前几天自己随口应下的邀请,当时由于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心绪不宁,便随口答应了下来。

“去去去,只是一下没反应过来罢了,对了,其他人呢,我记得李昌武,赵平年不是也要一起出去的吗?”

李昌武和赵平年都是林默的舍友,也是军校里要好的兄弟,李昌武身高和林默差不多,将近有一米七五左右,是江西人,赵平年是广东人,身高有一米八是个大高个,杨海城比林默高一点,有一米七八。

“他们也才刚起来,现在正在卫生间洗脸呢。”

他说完我也连忙起来拿起毛巾脸盆往卫生间走去,在半路上就遇到了李昌武和赵平年往回走,林默赶紧往卫生间走去。

洗完脸回到宿舍,将军装穿戴整齐就一起向门口走去,到了校门口,向值班人员出示了学生证后相互敬了一个军礼就走了出去。

由于是军校,学校里学生出入都受到限制,街道上并没有像后世大学周边一片繁华的景色,但周边还是有一些小店铺,都是本地人家自己经营的。“走起,我们到郑老头那把早餐给吃了吧,天天在军校里嘴都快淡出鸟了。”

杨海城说道。

林默想起郑老头家的早餐,赶紧说道:“走走走,今天这顿我请客。”

虽然军校里的饭菜并不难吃,而且在这个时代来说,军校里的饭菜己经好得不得了了,但天天吃一样的饭菜,多好吃也吃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厌烦。

众人快步走入街边的一家早餐店,早餐店只是一层,外面连个招牌都没有,虽然如此,但里面还是坐满了人,大部分都是轮休出来的军校生。

杨海城边带着林默他们往里面走去,边跟认识的人打着招呼,没过一会就走到了小院的院子里,院子里放着一张石桌,周围摆着一些石椅,几人连忙过去坐下。

“你们来了,今天打算吃些什么?”

一个满头银的老头从厨房走出来说道。

“郑老头,照往常来一份。”

杨海城冲老头说道。郑老头原名郑昌华,大儿子在家陪他经营早餐馆,二儿子在上海做生意,听说郑老头在晚清的时候是南京一个大官的私厨,后来大清朝亡后,大官也倒了,他就没了去处,最后回家开了一个早餐馆,当然了,林默他们更相信是他不愿意去。

“林大哥,杨大哥,你们的早餐来了。”

“行了,快放下,我们都快饿死了。”

杨海城冲郑老头孙子说道,郑老头孙子叫郑文祥,现在上初中,林默和杨海城周末一有机会出来都会到他家来吃上一顿早餐,一来二去就和这个小子熟络了起来。

“行,我马上就送过来。”

一会的功夫,桌上就摆满了各色餐点,小笼包,油条,肉粥,还有粽子和各色糕点。

林默一行人看到餐点上齐了,立马开吃起来。

林默先扒了几口肉粥,满口的鲜香,尝着味道应该是加入了鱼肉和羊骨一起熬煮出来的汤汁,加入上好的米和鲜肉煮成粥。林默夹起一个小笼包放入口中,轻轻一咬,汤汁流入舌尖,整口都是汁水的味道,拿起粽子解开外面的粽叶,一股浓浓的火腿香味冲入鼻腔,却又不让人产生不适,火腿就是后世有名的金华火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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