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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节 伱争我夺(第2页)

喝了这酒好处多,

这样美酒藏地缺,

这是大王御用酒,

这是愁人舒心酒。

这是催人歌舞酒,

。。。。。。

长长的歌曲唱完之后,就是在‘白央’(藏族胡琴)伴奏下的‘蕃谐羌’(即芒康弦子舞),再来又就赛马射箭,刘仲路上看过一回了,这回怎么也比不上邦达草原赛马会的水准。他没有了兴致,阿奴不知道去哪了,罗桑也在焦急得东张西望。

他看见索朗旺堆跑进来,对着罗桑耳边说了几句。罗桑站起来,跟齐美说了些什么,就大步走了。刘仲想跟出去,被沈青娘按在座位上:“别失礼了。”

一群头人正对刘仲感兴趣,中原的汉人王子对他们而言是个高贵的存在。看着齐美神气活现的样子,一干头人议论纷纷。

“真的是中原汉人的王子?哪有王子会来这里?”

“没见识,公主可以嫁给我们的赞普,为什么王子不能来?”

穷布头人眯着小眼怀疑道:“真是王子?你这个山鸡窝里也会有凤凰来?”

齐美吹胡子瞪眼睛:“什么山鸡窝,我的祖先是豹子的兄弟,再说,中原的皇帝是龙的子孙。”

他炫耀的拿出刘仲送给他的礼物:“这么大这么美的珍珠你们可见过?”

那颗珠子比龙眼还大,浑圆光洁,散发着七彩的虹光,众位头人看的直了眼。正是刘仲送给阿奴的那颗。沈谦逃难,没有敢带‘会子’(汇票),铜钱金银太重,只好统统换成珠宝,只是那些珠宝都比不上这颗珍珠。阿奴见了,怕齐美等人看不上,把它还给刘仲,要他拿给祖父齐美头人做见面礼。显然很成功,刘仲的待遇比阿奴好的多。

齐美吹嘘:“这是南海的贡品,整个汉人皇宫里也只有这么一颗,比它大的或许有,比它好的就是拉萨王也未必见过。”

头人们嘤嘤嗡嗡的议论。

穷布嘿嘿笑两声:“脸上那道疤跟虫子似的,哪有王子长成这样?”

齐美反驳:“没见识,他那是救人时受的伤,哪个勇士的伤疤不值得夸耀,只有懦夫才会嘲笑他。”

众人的注意力又刘仲救人吸引过去,云丹连忙讲起来,他讲了好几回了,轻车熟路,有心让刘仲摆脱窘境,于是又绘声绘色地加入了感情,人们听得惊叹连连,看向刘仲的眼神热烈无比。

穷布恼得满脸涨得通红,信了刘仲的王子身份,想起临出门时老婆的交代,又把火气压下去,重新挑起话题:“我只有一个女儿,人说‘选择骏马要用眼睛,选择妻子要用耳朵’,她的歌声像百灵鸟一样动听,配王子刚刚好。”

有了中原王室的血统,以后出门都可以横着走,那些拉萨王,山南王什么的也不敢看不起他,搞不好可以平起平坐。他们这些头人跟有着赞普血统的吐蕃王室后人比都要低一等。

“真是王子,你那女儿哪里配的上。。。”

半句话吞在肚子没有说出来,穷布的女儿那张脸像是摔进了沙子堆的柿子饼。

众位头人回过味来,一个老头人插话进来:“我有一个孙女也不差,才九岁,两人年岁相当。。。。。”

“我的女儿,像是一朵会走路的花,。。。。。”

“我的侄女。。。”

。。。。。。

齐美惬意地看着头人们像是饿狗看见一块肉骨头一样争抢不休。

最后矛头转到他身上,众人一致说道:“说吧,要怎样?”

俨然要瓜分刘仲的架势。

齐美慢吞吞的说:“不如问问王子殿下的意思。”

“对,对。”

一干头人把炮火转向刘仲。

可怜刘仲被各种口音的吐蕃头人围住,话只能听得半懂,他终究还是个孩子,奇怪道:“你们家的小姐要干什么?”

穷布仗着个大,挤开前面的一个老头人,抢着说道:“只要你娶了我的女儿,领地财产都是你的。”

他的口音和洛隆的发音最近,刘仲听懂了,窘的满脸通红。他难得聪明了一回,指着沈嘉木推脱道:“我们中原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是我的舅舅,你们问他。”

沈嘉木一直跟阿波在聊天,见状疑惑,问明白阿波后,觉得为难了,当然是不能娶,不要说阿仲才十岁,就是成年了,也不能娶个不知所谓的蛮女啊。

可是众位头人的热情实在难以招架,他想来想去只好说:“阿仲已经订过亲了。。。”

一个头人打断他:“听说中原人三妻四妾,中原皇帝还有一个比布达拉宫更大的宫殿装着他从各地搜罗来的美人,王子殿下只有一个妻子哪够呢?”

沈嘉木词穷,头人们咄咄不休,大有不娶一个决不罢休的姿势。

齐美又拿起那颗珍珠,环顾四周,满意的看见头人们贪婪的眼神,还有人吞了吞口水,他慢悠悠的说:“王子殿下是订过亲了,他会娶我的小孙女格桑梅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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