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志,你如果有困难,应该做的是向别人求救,你可以跟我,也可以跟这位严检察官求救,我相信,我坚决相信,这个世上愿意帮你的人还有很多,你并不孤独,但是绝对不能犯罪!”
孩子用力点头,后悔不已“因为妈妈隔天就要洗肾了家里只剩几百块所以我才”
泪水不断掉落。
“我知道、我知道,但你动手抢了这位阿姨的皮包,如果她受伤了怎么办?如果她也急需要用这笔钱怎么办?宏志,你一定是个成熟体贴的孩子,自己日子过得苦,更应该多为别人想。”
“对不起对不起”
“检方,有关于被告家境的问题,是不是应该通报有关单位?”
严士扬点头“讯问被告当天,检方就已通知社会局,社会局已经介入,提供紧急援助;被告家中是低收入户,已经拨了一笔钱应急,地检署和地方法院这里也发动募捐,另外我们也正在帮宏志的妈妈找份她的身体可以负担的工作。”
沈佩璇点点头,她知道该怎么做了。“宏志,我相信你心里一定很后悔、很难过,我要老实跟你说,这次你是真的犯错了,法律不能祝若无睹,否则我们等于鼓励犯罪,鼓励有困难的人不循正途来解决问题,反而去伤害别人请你体谅我,即便我对你确实很舍不得,但是我不能纵放。”
他落泪,点头,已经做好一切准备。
“但是,”
沈佩璇说着,突然哽咽了“今天就算我宣告你有罪,你也不一定是坏人!你自己要不要当个好人,完全由你自己心中那个善恶的天平来决定,没有人可以左右;同样的,宣告无罪从这里走出去的人也不一定就是好人,宏志,你要做个对得起自己,对得起父母的人。”
“我知道”
收拾卷宗,沈佩璇站起身“暂时休息,我们下午两点宣判。”
所有人起立,送法官离开。
沈佩璇从审判席旁专门开给法官走的大门离去,她转过身,擦掉眼泪──这是她心中最大的为难,也是她当法官以来常常面临的痛苦,每一个案子都要考验她一次。
大家都相信她手上的槌子,相信她心里的天平,相信她就是代表善恶,可是连她自己都怀疑善恶、好坏,哪有这么简单?
严士扬都看到了,他站起身从一旁的门走了出去──这里虽是地院,不是地检署,但他就像是在跑他家厨房一样,他可熟门熟路。
绕过一段走廊,再转个弯,果然,他看见了沈佩璇,她就站在中庭花园的某个角落,拿着一杯水却没在喝水。
严士扬一阵心疼,他突然懂了她的挣扎──原来她在这个位置上,每天面临的都是这么多痛苦的事,寻常人回避即可,她却得一一解决,逃无能逃。
走到她身边,严士扬对她笑着;沈佩璇当然也看见了他,回给他一个无奈又疲累的笑容。
他真的心疼,为她心疼,尤其是听到她刚才那段自白,真不想承认,连他都红了眼眶。
他们什么话都不说,好像什么话都不需要说了;他们太熟悉彼此了,一个眼神与微笑就可以知道彼此的想法。
不用说,什么都不用说,如果需要安慰,就把自己的肩膀借给彼此吧!这已经不只是朋友的肩膀,是比朋友更深的关系,这点他们都心知肚明。
“快点、快点,去慢跑吧!”
“没问题!”
“可是只有慢跑很无聊耶!”
“那我出题目考你好了。”
“放马过来!”
“来背条文好了!请背出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我想想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旁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不错!换你考我。”
“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七十七条,有关于”
“不用提示,我会。当事人主张有利于己之事实者,就其事实有举证之责任。但法律别有规定,或依其情形显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算你狠!那我再考你”
“轮到我了吧好好好!你考。”
不然他又要耍小孩子脾气了
“举证责任之例外,统统举出来。”
“事实于法院已显著或于职务上已知者,当事人自认之事实、当事人对他造主张之事实不争执、法律上推定之事实无反证者,这些都不用举证。”
“你你你你太厉害了吧!你是不是统统都背在脑袋里了?”
“好说,该我了吧!请背出民事诉讼法第六百四十五条。”
“啊?我我不知道!”
“骗你的啦!民事诉讼法只到六百四十,没有六百四十五条。”
“你耍我啊”
“别这么爱计较嘛!”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