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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哪怕兽人和兽人之间也有可能生出半兽人和人的,但是家族的传承需要优秀的兽人,单从寿命上来看,兽人的寿命平均要比人多上一百五十年,培养一个兽人继承人,起码比人继承人,更利于家族。

所以兽人们只能广撒网,而无论是女半兽人和女人只要能生出兽人,就有可能成为下一任继承人他妈,退而求其次,生出半兽人,对家族有用,也可能像于添他妈一样,登堂入室,总比跟着男人,一辈子都没有翻身的机会要好吧。

所以,就是外室,也有人前赴后继啊,一个兽人有十几个女人,那是毛毛雨。

——这就是张景云娶不到老婆的原因啊,资源全被少数的人占有了,当然机会不是没有,不过可以忽略不计。

而从兽侍成为兽人的情人,他们的地位仅次于正室,和生下兽人继承人的姨太太,如果正室生下继承人,那么兽侍就只在一人之下了,但是和兽人多年的情分却不是半路插过来的女性能比拟的。

说真的,于添对于张景云自动放弃这么好的前程,他没有感觉得到张景云有自知之明,他只觉得张景云的脑袋被驴踢了。

“你不要考虑考虑,虽然希望不大,但是你还可以试试的?”

于添劝说。

张景云眨了眨眼睛,“我退出,你的机会不就有了?”

于添现在是白毛的兽侍不假,但是白毛只有十一岁,年纪幼小,完全可以再找一个兽侍,张景云成为金毛兽侍的时候,金毛已经13岁了。

而于添今年18岁,原本就是为金毛准备的,张景云离开,金毛也来不及另外准备兽侍了,这样更好,于添直接替补上了。

张景云想,哪怕他不主动离开,等到金毛成年,于添也会回到他本来预计的位置上,实在是白毛有兽侍的年龄实在是太小了,以他的年纪,他应该准备大妈才对,要不是当年白毛坚持让张景云自己成为他的兽侍,白毛也应该等到十三岁的。

不过,于添能提醒他,实在是很有良心。

“你不怕我万一反悔了?”

反正搁在张景云身上,他会语言把人挤兑的不能反口,铁板钉钉的上一百个保险。

真是一个厚道人啊。

“你争不过我的。”

就你,大少爷还看不上,于添凉凉的表情。

你还是我的手下败将好不好?张景云翻了一个白眼,念于添因为前任实在是悲催点,他没有做这个意气之争。

实际上,无论从哪方面来说,目前的张景云都不如于添,毕竟于添天资不错,又从不懈怠。

当然,如果裁判是白毛的话,自然另当别论。

两人相谈甚欢,于添越发觉得,张景云没有在四年前失忆太可惜了,他丝毫没有觉得万一张景云恢复记忆,又变成讨厌鬼怎么办,到时候他肯定能让张景云再失忆一次的。

对于于添的笃定,张景云只能瘪瘪嘴,再失忆一次?万一真穿过了一个精神失常,看他有没有地方哭去。

“这个给你。”

于添突然有些尴尬的从自己兜里拿出来了,一条缀着一枚素戒的链子,“我在花园里捡到的。”

张景云接过来,“我以为你想跟我求婚呢。”

于添上下打量了一下张景云,好像在看什么让张景云的自恋膨胀的这么厉害,“我之前觉得没有义务告诉你,不过,现在——”

他正色,看着张景云道:“对不起,我不应该知道你重视这枚戒指,知道它丢在哪里,却没有告诉你。”

让你冒着雨,半夜去野外寻找,然后从山坡上滚了下来。

“不过,你确实应该感谢我把你变得讨喜一点。”

于添耸耸肩膀。

恐怕你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个少年已经送命了,张景云暗地了叹了一口,他也知道,于添确实不是“凶手”

,虽然他的行为间接的造成了前身的死亡,但是项链一不是他藏起来的,二估计他也没有想到,那个项链能让张景云重视到这种程度。

而且于添的对不起,也是对现在是他朋友的张景云说的。

“好了,你的对不起,我接受。”

张景云收下了于添的歉意的和戒指,尽管他不知道这个戒指为什么对前身这么重要。

——前身,你为什么没有写日记的好习惯呢?

张景云养过狗,他记得把自己的犬毛带回家的时候,卖主特意嘱咐过他——亲,你千万不要每天都给狗狗洗澡,那会把狗狗洗脱毛的。

因为狗狗的皮上上会分泌出一层油脂,可以防水,保护皮肤,使狗狗的皮毛光滑柔软保持坚韧弹性,洗澡,浴液肯定会把那层油脂洗掉,次数过于频繁,就相当于剥夺了狗狗分泌油脂的功能,使皮毛脆弱容易脱落,皮肤敏感,严重的会引起风湿症,尤其是长毛犬,如果不想狗狗秃头的话,洗澡绝不能频繁。

他的爱犬两周才洗一次啊。

虽然金毛狮子和狗属于两个种族,但是他们的皮毛,应该差不多的。

金毛狮子居然像人一样,一天洗一次澡,虽然经过一系列的打击,张景云已经不敢习惯性把金毛狮子当做野兽来看待了,不管他的外形怎么样,他确实是个人,有着和人一样的习性,但是,他的洗澡的行为,违反了物种的规律啊。

哪怕是一件羊毛地毯,随着洗澡的次数的增多,它掉的毛也越多。

兽人某些不合乎规律的行为,给张景云带来了很大的冲击。

好吧,金毛狮子已经洗了十七年了,也没有脱毛,一张皮子油光水滑,茂密茂密的,可见兽人就是为了违反世界定律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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