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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第1页)

“这我哪知道啊。”

涂丙又想耍滑头。

不等裴子烨拔剑,连星茗抬手一招,一截长长的枯枝入手,仿若执剑,“你知道的。”

他含笑垂着漂亮的眸,语气没有什么起伏。

涂丙:“……”

裴子烨乐了,“我劝你识相点,你把他惹生气了可不得了。这里没人敢惹他。”

涂丙:“……”

连星茗恍若未闻,只是定定盯着涂丙看。涂丙很快额头积蓄起冷汗,被瞧的浑身不对劲,眼珠一转说:“我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你是什么时候被他收为徒弟的?”

连星茗问。

涂丙道:“我记不清了。”

这个涂丙倒是没撒谎。很多年以前,他还是一个破村寨里的穷苦小孩,家里上三代无官无爵,世代从农,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他母亲生了好几个孩子,他的那些阿兄阿姐混得一个比一个不行,不是在客栈里当跑堂,就是被卖到邻村老光棍家里当童养媳,然后又生出一堆像他阿兄阿姐那样没本事的孩子,他觉得这样不行。

明明生于黄土阶级,却不甘于此,他母亲病死前紧紧攥着他的手,说:“儿啊,我知你心中有大抱负。你要出人头地,你要加官进爵,有朝一日,你一定要成为人上人。”

说完便双目含泪撒手人寰了。

这句话像刀子一样牢牢刻在他的心尖,可年幼的他并不知晓如何才能走出那个破落村寨——一个草根阶级出人头地的最快途径,便是在战场上建功立业了。

可是和平盛世,哪儿来的战争?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他更牛一点,创业还没开始就已经崩殂了。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大概在十岁那年,他正守在码头等待码头工人派发碎活儿做。师父从天而降,仙风道骨惊艳众人。

他跟个呆子一样,驮着沙包愣愣看着师父。

就这样看着师父一步一步走近他,掌心攥住他的下颚,沉默了许久,突然用力地甩开他。

飞身而去。

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梦瞬间碎了个稀里哗啦。他只当这是人生仅有一次的奇遇,谁知不出几日,师父竟风尘仆仆特地来寻他,面容较上次见面时憔悴了许多,哑着声音道:

“你可愿意随本尊走?”

“就是这样了。”

涂丙说:“涂丙这名字也是师父给我改的,我以前叫王二狗。师父一直对我很好,但他给我的书我实在看不明白,每次他都很生气,总用一种说不上来的眼神……”

讲到这里,涂丙眼眶发红,自责蹭掉眼泪,“……看着我,他应该对我很失望吧。但是那些书我是真看不懂,什么引气入体,什么辟谷什么的,人一直不吃饭的话不就直接饿死了嘛?我搞不懂。他问我到底想做什么,我说想当大将军,想衣锦还乡让全村父老乡亲看见我出人头地了!我师父就把我扔到这里了,让我自己找兵人铠甲。我都已经半年没见过他了。”

听完这些,连星茗只有一个想法。

那就是割裂感。

裕和对修仙天资十分看重,一直认为天赋远比努力重要。若非如此,当年也不会抛下想要修仙的崇宁,执意逼迫并不想修仙的连星茗了。

像涂丙这类无论是身体还是心智都并非修仙苗子的小孩,裕和不可能看得上。

更何况收为徒弟了。

不止连星茗觉得割裂,在场的其他人也觉得割裂,想想看。

大徒弟,整个修仙界年轻一辈的佼佼者傅寄秋,战力不可小觑,至今仍为天下第一剑,他的存在对于其他宗门的弟子来说就是一种震慑。

二徒弟,佛狸国众星拱月的二皇子连摇光,这位的天资已经恐怖到即便是闭着眼睛睡觉,进步都比当时的同龄琴修们快一大截。

小徒弟,某某城某某县某某村,犄角旮旯里连引起入体都看不懂的“王二狗”

“这不可能,”

萧柳魂魄都快离体,眼睛发直说:“这绝对不可能。涂公子,我虽不是蓬莱仙岛之人,但请恕我代蓬莱仙岛一众修士不认你这个同僚。”

涂丙嘴角抽搐:“……什么乱七八糟的,你有病啊,我需要你认嘛。”

但白玉令牌确实是裕和的信物,众人即便是百般想要挑刺,也无任何名目,只能沉默着保持怀疑态度。连星茗倒没什么太大的感触,早在叛逃蓬莱仙岛之时,他就已经不认裕和这个师父了。

他问:“裕和何时见过兵人铠甲?”

说了半天,话题又被绕了回来。涂丙道:“我都讲了我不知道啊,”

他挠了挠头,又勉强说:“不过我记得师父好像说过,他是遇见我的那一年遇见了兵人铠甲,他还说这恐怕就是缘分。算算时间……恩,大概是五年前吧。”

“缘分,他竟然说这是缘分。”

连星茗念了声,又鼻尖发酸笑了声。

傅寄秋道:“荒唐。”

连星茗向他看过去,傅寄秋略过这个话题,眉目清冽道:“既是五年前,便与方才官兵的说法不一。兵人铠甲不止出现过一次,这十几年间,一定还有其他连云城百姓见过它。”

确认兵人铠甲不止是传说之后,众人肉眼可见地松了一口气,起码没有白跑一趟。

无论这兵人铠甲是否是白羿,只要能确定它存在,总好过像无头苍蝇连个目标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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