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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家书值万金(第3页)

“放心吧,我记着呢。”

“对了鹏飞,这几天我带孩子们去镇上住,鸡窝就交给你了,家里有米有面有菜的,你自己做着吃吧。”

“啊?”

萧鹏飞叹了口气,本来是想拦着李彪和姐姐见面,自己才说要帮她搭鸡窝的,早知道姐姐这两天去镇上住,他就不揽这活了。

其实,萧杏花这时候带孩子去镇上住,也是为了刻意和李彪远着些的。

人言可畏啊。

萧杏花觉得愧对金珍。

闺女好不容易休息几天,自己却忙起来没完没了。

到了镇上,终于清净了。

娘俩才能痛痛快快说些话。

金珍并没有因为袁婆婆的苛刻而变得沉闷,反而因为一肚子话要对娘和妹妹们说,整个人都变得活泼了。

“袁婆婆教我认字,读三字经了。”

“娘,我还会写我自己的名字了。”

“袁婆婆还教给我梳头呢,说是宫里的小公主们,就是梳那么好看的头呢。”

“等会儿我就给宝珠和玉楠梳头,可好看了。”

“娘,等我再多认些字,会多写字了,就给爹写信。”

“爹还不认字呢,他能收到我的信,能看懂我的信吗?”

萧杏花微笑道:“你爹以前不认字,但是去了军营后,就会读书认字了。你的信,他会看懂的,兴许,还会给你回信呢。”

别说是在战场上,所有寄出的信件都要严查死守,就算不打仗的地方,上千里的距离,一封信兜兜转转,都要好几个月才能到对方手里。

路上哪个环节出问题,这封信,对方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收到了。

就像宋大壮,进军营的第三年,能认几个字了,也给自己写过几封信呢,可惜最后都石沉大海,她是一封都没收到。

她因着重生机缘,现在就会认字会写字了,为什么不能给宋大壮写信呢?

有了这个念头,萧杏花心中一动,立即去屋里找了纸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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