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普通的睡觉,字面上的意义——休息,安歇。”
林誉之支撑住,侧躺在沙发上,让出一块儿区域,目光柔和,轻轻叹气:“你想到哪里去了?”
林格也想知道,自己究竟想到哪里去了。
高浓度的酒精在她血液里跳,像浇了水的跳跳糖,炮仗桶中点燃的火药,土灶台里噼里啪啦的干草。
微醺的感觉令她口干舌燥,她想要喝水,转过身,趔趄着,捧起上面的玻璃水杯,漂亮透明的江户切子,暗淡处也如钻石熠熠生辉——在意识到这是林誉之的杯子之前,她已仰脸,一口气将杯中水完全喝掉。
她恍惚间转过身,迟疑地望林誉之。
“累了就上来休息休息,”
林誉之说,“眼睛好点儿了吗?”
林格点头。
大约是心理因素影响人的判断力,一早起来,眼睛中的异物感就已经消失殆尽了。
她还陷在不慎加多了烈酒的愧疚中。
“我自己躺一会儿也好,”
林誉之笑,“就是刚才喝多了酒,恍然之间,还觉得我们都在扬州。”
啊。
扬州。
这样的一句话让林格不禁心颤,她早知林誉之始终都在渴望家庭。他的母亲去世得早,外公也没有能力袒护他,他在青春期跟随陌生的男人千里迢迢来到南方阴雨缠绵的城市,满怀希冀,却不被懦弱的父亲接纳;寄人篱下,孤孤单单……
啊。
林格讨厌自己那泛滥的同情心,这些糟糕的、多样化的东西在酒精的催化下成了水,伸手戳一戳,就能从眼睛里流出,从他昨日亲手滴过眼药水的眼球中溢出来。
“还记得以前夏天吗?房间小,闷热,只有客厅的门和厨房的窗同时打开时,才能让凉爽的风进入,”
林誉之已经陷入回忆中,轻柔地和妹妹讲述着多年前的那个下午,“你热得满头大汗,却不愿意进房间开空调,我问你怎么了,你和我说,你尝试通过发汗来锻炼身体。”
林格记得。
那年的夏天格外闷热,动辄40度往上。她们家的房子还好,是一个老旧小区,前后都无高楼大厦做遮挡,厨房的门和窗打开,客厅的窗和门也打开,潮热的风呼呼地吹,再加上头顶吃力地、吱吱呀呀转的电风扇——
足够了。
这些廉价电费就能换来的风,足够她来抵抗这夏天的闷热。
那还是高考前一段时间,她在家中温习课本,一边为即将到来的高考紧张,一边又悄悄地担忧家中的财政状况。种种情绪叠加,以至于她开始注意每日的电费、水费,每日的冰激淋不吃了,漫画书也不买了,甚至把写作业的场所搬到客厅,希冀能够节省一点点电费。
她不贪心,能省一点是一点。
“我看着心疼,又觉得自己无能,”
林誉之的眼睛像一层淡淡的、加了金箔的琥珀色,林格第一次发觉,原来在强光之下,他的虹膜颜色是这个样子,其实并不浓重,更淡
一些,淡的像一朵浸在桂花酒的月亮,他轻声,“我那个时候想,如果我能多赚些钱就好了。”
林格叫:“哥。”
自然而然、脱口而出的一声哥。
林誉之微怔,旋即笑:“好奇怪,那个时候我们为着几块钱十几块钱省吃俭用,却觉得很开心。”
林格没说话。
“其实那段日子我很开心,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时刻,”
林誉之说,“那个下午,你写作业写到一半就睡着,趴在桌子上,脸上还印着试卷的油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