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他们对我再恶毒,我也没想过。
因为老师教过我,那是犯罪!
我只是想要将事情闹大,让警察来抓个现行,自己才有逃离这里的机会。
可是,此时的我,不敢去阻止。
如果让他们知道我加了敌敌畏,那么我会很惨!
甚至,那整壶水,都会被灌到我的肚子里。
我颤巍巍的依靠着门缝,看着外面谈的口干舌燥,端着茶就大口大口喝着的人们,心中又害怕,又兴奋。
4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一个人活活痛死在我面前。
我已经不记得当时自己是吓傻了,还是漠视了。
我只记得,养父口吐白沫,双眼充血的样子。
每当想起他在地上痛苦哀嚎,我的内心就有种莫名的**。
他,对我的伤害,太大了。
养母是唯一一个喝的少的,还有一定的行动能力。
在人命关天面前,她也顾不得其他的,只能打了急救电话。
同时来的还有警察。
因为已经出了人命。
周围的邻居们,已经将这里彻底给围了起来。
我被警察给带走了。
我承认了自己所做的事情。
养父死了,两个来买小孩儿的人贩子也死了。
只有养母活了下来。
但她也难逃买卖人口的罪行,被抓了起来。
而我,因为没有了监护人,又是未成年。
加上所做的这些事,都是为了自我保护。
在社会舆论下,我被定为无罪,送到了儿童福利院,进行教育。
但我身上,还是被贴上了杀人犯的标签。
加上这些年一个人冷冰冰习惯了,所有人都躲的我远远的。
我第一次在学校被霸凌。
因为他们说我是白眼狼,竟然连养父养母都杀,我就是个养不家的畜生,一辈子都不会有人要。
我没有跟他们争论,我忍了。
因为这点伤害跟当初养父养母对我造成的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
只是我的忍让,让他们变本加厉的霸凌我。
我也无所谓。
我只想熬到十八岁,等我一成年,我就离开这里。
只是没想到,十四岁那一年,我的亲生父母找到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