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做通判有生命危險,當初她從吏部那裡接下告身書時,就該問一問俸祿能不能再加點兒。
算起來,吳之筱來臨州任通判快兩年了。
因這臨州不大不小,一年到頭來也發生不了什麼太大的事。
左不過是幾個命案。
命案就是單純的命案,壞人殺了好人,好人殺了壞人,兒子殺了老子,老子殺了兒子,隔壁老王殺了他隔壁老王的豬之類的事,掀不起什麼大風大浪。
雖耳邊是雞飛狗跳,隔三差五有人擊鼓,實則風平浪靜,最多不過是兩個縣因為田地水源互毆,各站一邊,喊打喊殺,也只是虛張聲勢,一般不會出人命。
只有一次出了人命,那就是有個族長已經很老了,還要去械鬥互毆,沒到地方,就在田埂上摔了一跤,背過氣去,死了。
死了便死了,這族的人居然還抬著老人家的屍體去搶占田地,屍身往爭議的田地上一放,死者為大,立馬就把對方鎮住了,念了幾天阿彌陀佛。
避免眾人效仿此法,州府以陳屍敲詐勒索重罰此逝者的族人。
總算是消停了。
吳之筱做這個臨州通判以來,真的沒遇過什麼大事。
對付臨州那幾個硬骨頭的大戶,她也是從小處著手,蟻潰千里之堤,不求快,但求惜命。
年中時,曹家買入奴婢數名,需經過州衙「過賤」,明立文券,請了家中主事的到州衙里來,吳之筱審查極嚴苛,以掠買為由直接打了回去。
這事可把曹家氣壞了,但卻拿她沒辦法,只能幹生氣,畢竟,不能因買賣奴婢這點小事就暗殺朝廷命官吧?那不值當。
她的思緒隨著窗外的風,漸漸亂飄到別處,手上卻依舊走筆如飛,這飛著飛著,就飛出問題來了。
「嗯?」
她筆下寫得正順暢,一時不查,已經下了筆,定睛一看,她差點沒反應過來,還納悶著什麼律令會教人男女之事的?
本朝不至於這麼開放吧?
擱下筆,揉揉眼睛看一眼書名:《春宮二三事》??!!
讓她看看這書是誰的……
翻回扉頁,扉頁上赫然印著趙泠的私章!
這私章,還是趙泠他自己親手刻的,刻的是「趙子寒」三個字和一個奇怪的圖樣,反正這圖樣在吳之筱眼裡,就是一隻……嘎嘎叫的鴨子。
居然戳私章!!還是他自己親手刻的私章!!
趙泠啊趙泠,看這種書,誰會戳刻了自己名字的私章啊?糊塗啊糊塗!大意啊真是太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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