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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页)

“这名字不错。”

凯瑞丝看到,“跳跳”

已经在格温达的膝盖上睡着了。

两个姑娘静静地和小狗们坐在一起。凯瑞丝心里想着她们早上认识的男孩子,那个长着金褐色眼睛的红头发小个子,还有他高大、英俊的弟弟。是什么促使她把他们领进了森林?这并不是她头一次屈从于愚蠢的冲动了。每当什么有权威的人命令她不许做

这不许做那时,这种情况就很容易发生。她的姑姑彼得拉妮拉是个很爱定规矩的人。“别喂那猫,不然我们就甩不掉它了。别在屋子里面玩球。别理那男孩儿,他们家是农夫。”

限制凯瑞丝行为的规矩似乎总是会让她发疯。

但是她还从来没做过这么蠢的事情,她一想起来就浑身发抖。两个大人被杀死了。而且事情本来还可能更糟糕,四个孩子原本也会被杀死的。

她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打斗,也不知道那两个士兵为什么要追那个骑士。显然这不是一桩寻常的抢劫。他们说到过一封信。但梅尔辛对此没再多说什么。也许他也不了解更多的情况了。这是大人们中又一件神秘的事情。

凯瑞丝喜欢梅尔辛。他那个讨厌的弟弟拉尔夫,就像王桥的其他男孩子一样,好吹牛,爱打架,又蠢又笨,而梅尔辛却与众不同。他从一开始就能激起她的兴趣。

凯瑞丝看着格温达,心想一天交了两个新朋友。这小姑娘长得不漂亮,在一个像是鸟嘴的鼻子上,两只深褐色的眼睛挤得太近了。凯瑞丝觉得她挑的那只小狗恰好有些像她本人,这倒真有意思。格温达的衣服很旧,在她之前一定有很多孩子穿过,所以几乎已经磨破了。格温达现在平静多了,已经不再是随时都有可能放声大哭的样子了。她也是受到了小狗们的安慰。

楼下大厅里传来了凯瑞丝熟悉

的一脚重一脚轻的脚步声,随即一个声音咆哮起来:“看在圣徒的爱心分上,给我拿一壶啤酒来,我像一匹拉车的马一样快渴死了。”

“这是我父亲,”

凯瑞丝说道,“来,去认识认识他。”

看到格温达一副害怕的样子,她又补充道:“别怕,他一向这么喊叫,但实际上他很和善的。”

两个女孩子抱着各自的小狗下了楼梯。“我的仆人们都跑到哪儿去了?”

她父亲继续吼叫道,“难道都梦游去了?”

他像往常一样,拖着畸形的右腿,踏着沉重的步伐,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个大木头杯子,啤酒的泡沫正往外溢。他用一种温柔得多的口气向凯瑞丝招呼道:“你好,我的小毛毛。”

然后他在桌子上首的一把大椅子上坐下,大口大口地畅饮了起来。“痛快!”

他说着,用袖子擦了擦凌乱的胡子,这才注意到格温达。“还有个小丫头陪着我的小毛毛。”

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格温达,我是韦格利村的,老爷。”

她怯生生地答道。

“我给了她一只小狗。”

凯瑞丝解释道。

“这是个好主意!”

爸爸说道,“小狗需要人爱抚,再没有人比小姑娘更能宠爱狗了。”

凯瑞丝看到桌旁的凳子上有一件深红色的斗篷。这一定是进口的,因为英格兰的染匠染不出这样艳丽的红色。爸爸注意到她的目光,说:“这是给你妈妈买的。

她一直想要一件意大利的红外衣。我希望这能让她打起精神好起来,这样她就能穿这件衣服了。”

凯瑞丝摸了摸那斗篷。毛线很柔软,织得也很密,只有意大利的匠人能做出这样的衣服。“太漂亮了。”

她说。

彼得拉妮拉姑姑从街上走了进来。她和爸爸长得有点像,但更像她的另一个弟弟——王桥修道院的副院长安东尼。他俩都身材高大,仪表堂堂,而爸爸却是个横竖一般粗的矮个子,还跛着脚。

凯瑞丝不喜欢彼得拉妮拉。她的刻薄不亚于她的聪明,这样的大人最要命了——凯瑞丝永远别想跟她斗心眼。格温达察觉到了凯瑞丝的厌恶,也惴惴不安地看着新来者。只有爸爸很高兴见到她。“来啦,姐姐,”

他说,“我的仆人们都到哪儿去了?”

“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认为我该知道这样的事情,我刚从大街另一头我自己的家里来,不过,埃德蒙,如果要我猜的话,你的厨师这会儿正在鸡舍,想找一个刚下的蛋给你做个布丁,你的女仆在楼上,正扶着你太太坐到床边的一个凳子上,她中午一般都会提出这个要求的。至于你的学徒们嘛,我希望他们都在看护河边的仓库,以确保节日里饮酒作乐的人们万一在撒酒疯时点起火把,不会有火星飞到你的羊毛垛上。”

她总是这样说话。对于一个小小的问题都要唠唠叨叨地教训上一大通

。她像往常一样盛气凌人,但爸爸不在乎,或者是假装不在乎。他说:“我的了不起的姐姐,只有你继承了我们父亲的聪明劲儿。”

彼得拉妮拉又转向了两个姑娘。“我们的父亲是建筑匠师汤姆的后代。汤姆是王桥大教堂的建筑匠师杰克的继父和师傅,”

她说道,“父亲曾许愿把他的长子献给上帝,但是,不幸的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儿——就是我。他是用圣彼得拉妮拉的名字给我起的名——我想你们都知道,圣彼得拉妮拉是圣彼得的女儿——此后他一直祈祷下一胎生个男孩儿。但他的头一个儿子却天生残疾,他不想献给上帝一个有缺陷的礼物,于是就培养埃德蒙来继承他的羊毛生意。让人高兴的是,他的第三个孩子,就是我们的弟弟安东尼,是个品行端正、敬畏上帝的孩子。他从小就进了修道院,现在,让我们所有人都感到骄傲的是,他当上了副院长。”

假如她是个男人,她本该做个教士的,但既然她是个女人,就退而求其次,把她的儿子戈德温送进修道院做了修士。她像凯瑞丝做羊毛商的爷爷一样,把一个孩子献给了上帝。凯瑞丝经常为她的表兄戈德温感到难过,因为他有彼得拉妮拉这样一个母亲。

彼得拉妮拉注意到了那件红斗篷,问道:“这是谁的?这可是最贵的意大利衣服了!”

“我给罗丝买的。”

爸爸

说。

彼得拉妮拉瞪了他一会儿。凯瑞丝明白她准是在想,给一个一年都没有离开过屋子的女人买这样一件外衣,可真是个傻瓜。她却只说了句:“你对她太好了。”

这可能是赞扬,也可能不是。

父亲不在乎。他恳求道:“上楼去看看她吧。你会让她高兴起来的。”

凯瑞丝对此很怀疑,彼得拉妮拉却毫不怀疑,于是她走上了楼梯。

凯瑞丝的姐姐艾丽丝从街上走了进来。她比凯瑞丝大一岁,今年十一岁了。她瞪着格温达说道:“这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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