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雨怔怔地眨了眨眼:「哦……那你快去快回啊!」
「ok!」孟憑歌沖她比劃了個手勢,轉過身就朝著來時的路百米衝刺。
可就在她拿上東西重出門後,卻在經過走廊上的一個房間時,被一個咔嚓的開門聲給惹得渾身顫了顫。孟憑歌捏著包包袋子將肩膀一聳,轉頭一看,就發現邊上有扇門被人打開了一條縫。
一條通體雪白的博美犬從裡頭探出了個小腦袋,衝著孟憑歌搖著尾巴笑。
「好可愛啊~」孟憑歌最是不能抗拒毛絨絨的可愛小動物。
就這時,門被人從裡頭徹底推開,一雙穿著休閒簡潔款運動鞋,筆直修長的腿就邁了出來。
好像,有點兒眼熟?
孟憑歌沉思著將頭一抬,果不其然,是姜炙。一如既往,這個面部輪廓分明,眉眼深邃的男人身上,始終帶著種拽里拽氣的慵懶氣質。
原來他住這兒?
孟憑歌愣了一下,琢磨著要不要打個招呼。但她還沒做好準備,一個長相溫婉,端莊大氣,身材完美,披著頭棕褐色的成熟女人就也走了出來。
孟憑歌不自覺地原地呆住了。難道,這就是姜炙之前在便利店裡頭打電話時提到的那個……莎莎?
第9章
姜炙和那女人說完一句話,撫著脖子將頭輕輕一轉,在眼珠挪動的時候,發現了站在門口的孟憑歌,有些詫異。
於是姜炙放下手,隨意十足地插進兜里:「你怎麼在這兒?來找我啊?」
孟憑歌從驚呆中迴轉過神來,手裡頭已經捏了把汗,馬上慌不迭地嘟囔著反駁道:「誰找你了?我根本就都不知道你住在這兒的好不好。」
不要臉。
早知道,她剛剛就不應該停下來看這狗,該直接拿完東西就走。
姜炙看著她緊擰的眉心,輕輕聳動了下眉梢:「哦?」
孟憑歌生怕被他誤以為自己是個放不下誰的偷窺狂,連忙拍了下身上的包,又指了指地上那條雪團一樣的狗,說:「回來拿包,路過這兒的時候看到這狗子很可愛,就停下來看了看,和你沒關係。」
狗子仿佛知道孟憑歌在說自己似的,將尾巴搖得比先前更歡快了,還時不時地拿鼻子蹭著孟憑歌的褲腿,憨態可掬。
姜炙耷拉下眼皮,瞄了眼地上那條傻裡傻氣的狗:「哦。」
捲髮女郎在旁邊圍觀了一會兒,不禁微微偏著頭,好奇地問道:「對了,阿炙,這位是?」
姜炙這才想起來自己還沒給她作介紹:「我的高中同學。」
「哦……原來是這樣啊。」女人瞭然地笑了起來,遂又轉向孟憑歌,將一隻素白纖細的手伸向了她:「你好,我叫kesha。」
女人容貌身材都很優越,神情更是溫和至極,渾身透露著絕佳的親和力,一看就是從教養很好的家庭裡頭出來的,一舉一動都像極了山間潺潺流動的溪流,讓人倍感舒適。
孟憑歌突然就理解為什麼有的人會被大家稱為女神了。
傳說中的女神,應該就是像眼前女人這個樣子的吧?這樣的人身上,總是會自帶著許多無比耀眼的光芒,都不用多說什麼,光是舉手投足間散發出來的那種磁場,就能讓人如沐春風。
孟憑歌卻有點兒不敢和她握手。因為她剛剛太緊繃了,手心裡頭濕噠噠黏糊糊的。加上和這女人站在一起的感覺,就像是鄉下人進了城似的,即便那個城市包容性很強,也沒有瞧不起誰,她卻還是會生出一種不配和人握手的感覺。
「不好意思,」孟憑歌看了下自己的手心,跟她如實說道,「我手裡頭有汗,髒……」
kesha卻笑得更加溫婉了,不僅沒有嫌棄,還大大方方地主動握住了孟憑歌的手:「沒關係,有什麼好髒的。女孩子就算有汗,那也是香的。」
女人的手心乾燥溫暖,讓人深感舒適。聲音也清潤好聽,猶如山間清泉,自帶著一種可以淨化萬物的感覺。語氣更是像天邊的雲朵一樣柔軟,其中包含著種強盛的力量,能夠輕而易舉地便把壓在人身上的巨石給卸下。
孟憑歌看著她柳葉一樣柔和的眉眼,定住了。
kesha恬淡地笑了笑,又問:「對了,你叫什麼名字啊?」
孟憑歌忙回道:「我叫孟憑歌。孟子的夢,文憑的憑,唱歌的歌。」
「孟憑歌?」kesha琢磨著,點點下巴:「名字真好聽。那,孟憑歌,你好。」
孟憑歌跟著點頭:「你好。」
kesha鬆開她的手,同時彎下腰,輕輕抱起了地上的小狗,用纖細的手指輕輕摸著小狗的腦袋,轉過頭對姜炙說:「阿炙,我還有點事要忙,就先不陪你了,晚上見。」
姜炙點頭:「好,晚上見。」
孟憑歌目送著kesha背影的離開,有點恍神。英文名kesha,翻譯成中文就是凱莎。那,她應該就是那個傳說中的莎莎了吧?難道說,這兩個人確實是情侶關係?
她的心,驀地往下一沉。
好奇怪,雖然說不管他們是不是情侶,都已經和自己沒有任何關係了,但當她正式弄明白對方已經有了對象後,心裡卻還是空落落的。
像是被人強行撕開了一個黑色的大洞,裡頭刮著略顯刺骨的寒風,將她的世界吹成了一片冰涼。
儘管剛剛只見了一面,她也還是看得出來kesha很優秀。容貌出挑,談吐得體,內核穩定,大氣優雅。上帝在創造她時,仿佛把所有的偏愛都給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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