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然后,钱来便开始装模作样地找人,还拉着别人一起找,甚至去问他们身旁的那个摊主……
“那个布料摊主,你的人?”
沈如珩适时问出了他的疑问。
“哦,不算,”
钱来一脸肉疼的样子,“就是我提前把钱和答应的收益给他了,3o%的利息呢,万一遇到事,可以在他那儿躲躲,事先说好了的。”
“哎我说,”
他像是想起来什么,“你难得来一回市场,干嘛不好,非要问我的消息,是嫌死得不够快吗?”
“我怎么知道你又惹事了?我这才离开几天,你就惹上了那么大一帮人!”
沈如珩横了他一眼,“这次又是什么事?”
“唉,复国的事情,钱怎么都不够多?”
钱来叹气,“人啊,都想要快的回报,其实咱们这投资十拿九稳,就是时间长点,可时间长了人家不借钱给我啊……”
“得了你也别解释了……霄霄?”
沈如珩拍了拍一头雾水的小崽,“怎么了?”
小朋友这会儿趴在他肩上,睁着大眼睛看着钱来,脑子极运转着。
钱来这会儿却静了下来,认认真真地看着霄霄。
“伯伯你……”
他慢慢地说,“就是爸爸要找的妮妮。”
“噗”
钱来差点跌倒,“你这孩子,理解能力不错,但怎么给我乱起名字呢?”
“人家才三岁,这已经预期了好吧!”
沈如珩瞪了他一眼,低头柔声给霄霄介绍:“这个伯伯叫尼蒙,之前我不知道,今天才确定,钱来是他的另一个身份,用来……躲避追杀?”
霄霄一抬头,眼前的钱来已经变了模样。
他不知什么时候披上了一件华丽而宽大的袍子,原本方正的脸变得圆润,瘦瘦的身体也迅膨胀起来,变成了一个肚子圆圆的中年人。
尼蒙拍了拍自己鼓鼓的大肚子,笑眯眯地从小指上摘下来一个戒指,递给霄霄:“来,这是伯伯送你的见面礼。”
尼蒙粗短的手指上,戴着好几个戒指,红、蓝、紫、绿各种颜色在阳光下闪烁着华丽的光芒,充满了暴户的气质。
而送给霄霄的这一只却格外精致素雅,细小而精致的戒身上,镶嵌着一块圆润的淡白月光石。
宝石上,乳白的纹路如轻雾般在石中轻柔流转,虽在阳光之下,却如月之银辉,散着静谧与神秘。
“这太贵重了吧!”
沈如珩一愣,伸手就要把戒指推回去。
“别别别!”
随着话音,那只戒指蓦然大了一圈,尼蒙手指一转,已把它套在了霄霄的手腕上。
“这孩子很对我胃口,缘分难得,我还想收他为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