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无数次的想从孟家出来。
想远离那个家庭。
但是目前的孟莺,刚刚大学毕业一年,她没有这个能力能离开孟家,离开,并不仅仅只是出去租一处房子。
自身血液已经跟孟家丝丝缕缕的联系在一起,就像是露台上生长着的蔷薇花,野山蔷薇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可以在其他艰苦的地方生根芽,可是在这里,在她的露台,绽放了1o年春秋。
岂是一朝一夕就可以离开。
根茎,已经深深的攀入了水泥缝隙之中,跟那一栋别墅,连在了一起。
“孟莺,我刚刚见你的时候我在想,如果我们分开了,我也会希望你跟其他人,能够幸福的度过下半生。但是现在。。。”
男人的话语停顿,声音很沉,敲击在她胸腔。
“孟莺,留在我身边可以吗?”
孟莺鼻腔酸。
“就这样吗。。。一辈子,一辈子做你的情妇吗?”
男人眼眸一缩。
沉默了几秒钟,他微微的移开了视线,不看她,“我可以给你一切你想要的,除了梁太太。”
“三哥这话好像是个病句,一切,又除了。。。”
她自顾一笑,眼底湿润,“我不喜欢顾云简,但是也不讨厌他。我跟他现在就是普通的朋友,可是他说要娶我,让我考虑一下,只要我点头,就是顾太太了,他家里也不会干涉我的事业,而且,我们会生育一个孩子,共同抚育一个孩子长大,我们会彼此忠诚于彼此的婚姻,过着寻常夫妻温馨的一生。”
她喃喃忍不住自嘲,“三哥,你说,我跟他是不是很合适啊。”
梁晋琮喊着她名字,“孟莺。”
双掌捏住了她的肩膀。
呼吸有些急促,他努力的压制着自己的情绪,他此刻根本无法去想,面前的女人跟其他男人过一生这样的场景。
可是男人的脑海却不自觉的想起今天上午,她跟顾云简,两人仿佛是情侣装一样站在一起,就连身边的人也不住赞叹说是郎才女貌的一对。
越是不想去想。
那画面偏偏往他脑海中钻。
仿佛是一根针。
扎的他太阳穴跳动了一下。
“三哥,你给我的,顾家也可以给我,嫁给他,我也会远离那些人的骚扰,比起什么欧驰那种低劣的烂桃花,还有那些年过半百的追求者,顾云简是我遇见过的阔少爷中,温柔又俊朗,绅士又斯文,他还会顾及我的感受。”
他天生矜贵。
如果不是那天,他应该一辈子也不会去逛一个小县城的小吃街。
带着一种骨子里面的疏离感。
在那一条灯火熙攘热闹的街上。
孟莺握住他的手的时候。
总是觉得,身边的人,那些笑容和蔼卖炸糕的老奶奶,烤面筋的大爷,拿着铁铲翻着油滋滋水煎包的小哥,还有身边来来往往的情侣,闺蜜,在这里都是鲜活的人。
只有身边的人,他脚下沾染泥土的鞋,那双昂贵的鞋,都不应该在这里受这样的苦难,应该走在光鲜轻奢的羊毛地毯上,他就应该在那一艘只属于他们那个国度奢侈的游轮上。
这一种感觉,在孟莺心中横亘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