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儿都让我们来,那些人怎么可能再进去。”
“是啊,老子刚刚亲自追到山去的,眼见人跑了,收他娘的兵。”
“我看,要不还是再找找?那些人受了伤不可能逃远。”
这时,又有人在后面喊道:“喂,这被砍的他奶奶都认不出的,是那个什的?还不拖回去?”
“你娘!奶奶都认不出了,他什长还能认得了?!”
“别管了,伤成那样也救不回来了,扔在这。”
哄笑声又起,未久,就见一人骑马赶出,大喊了一声。
“我这的,都是兄弟,岂能丢下,你他娘叫什么叫!”
话虽这般说,这些追兵也确实累了一夜,既有人来领,也就收队朝大同城走去。
有趣的是,他们无外乎都是汉人,此时剪头剃了辫子,回城一路上却还在翻找着各个草丛,似乎比急行快马赶回去的镶白旗还颇为卖力。
很快,临近城门口。
那名骑兵抚了抚适才没人认领的伤员,眼看着愈黑暗下的天色,默然无声。
~~
晚间,大同城停歇了好几日的雪又细细飘落下来。
和度来回渡了几步,想着城中安排的事由,不由深深皱起了眉头。
忽然,外边有响声传来。
他朝门外看去,见又是门柱与楼亲两个,嘻嘻闹闹的,手上沾着血。
原本较清净的府中自他俩进来后,又是一阵鸡飞狗跳,惹得和度头上一阵青筋暴露。
“阿浑!”
两人用满语喊了一声。
“干什么?”
兄弟俩都不太会说汉语,说起来结结巴巴的,与之巴结的吴惟华也是说的满语,此刻像是很着急一般,与和度说起话来吼来吼去的,语很快。
“阿浑,我们什么时候过去抢人。。。噢不,娶亲,刚出吴奴才府里出来,就有人说是我们杀了他的未婚夫,我们没有啊,但就当是我们杀的也可以,我们什么时候去?阿浑,什么时候去?”
俩兄弟比和度小的多,不过才十七岁,却生的满族特有的魁梧粗壮,像两个壮年大汉。
头顶光秃秃一片,有些黝黑,看起来是留着辫子导致的,而后脑的金钱鼠尾辫号称能穿过铜钱。
在满族中,这一缕小辫子还是灵魂栖息之所,满人视之为生命之本,在战场阵亡的八旗士卒,若没有条件将尸骨带回,则一定要将辫带去故里,隆重埋葬,俗称“捎小辫”
。
“阿浑,你听到没有,我们什么时候去?!什么时候去抢姜家小姐?!”
“叫什么?”
和度喝声道:“你们又不是没有女人,要这么多干什么?”
“不管,姜家小姐是城里最漂亮的!身份最高的!我们要纳她做福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