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龙茧讶异的目光中,他将断卡丢进垃圾桶,转身之前,轻声说:“就算是卖身钱,也该罗华来付。”
说罢,头也不回地,朝太阳升起的方向走去。
街角花园里,丁香开得正好。
三三、
短暂的分隔过后,他在罗华身边,度过了第五个夏天。
有时候他不禁好奇,是什么吸引那个人纠缠了四年,仍紧抓不放?
问过一次他什么时候会腻,罗华用行动给予了回答,一夜抵死缠绵,让岳怀仁第二天险些不下了床。
虽然罗华依旧是一副霸道不讲理的做派,但他的脾气,某些时候也会有所改变,不再是将对方控制在股掌之间的悠然,投向他的目光,更添了一抹玩味不已的深意。
相反,岳怀仁收起了对峙一般剑拔弩张的戒备,一切随他去,完全驯服的表相下,其实是懒得再作无谓之争的敷衍——一无所有的人,不必害怕会失去什么。
两个人同时改变了对彼此的态度,陷入暧昧不明的胶着状态。
“每个成年人,都会渴望爱情。”
丁沿瘫在沙发上大发感慨,“如果他爱上你了,所有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罗华不禁感到好笑:“我们之间,需要这种东西吗?”
“不需要吗?”
丁沿眨了眨眼,飞快地接口。
罗华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似笑非笑地摇头。
丁沿才意识到对方不是在开玩笑,他坐起身来,难以置信地问:“你难道不希望他爱上你?”
“无所谓。”
云淡风清的语气背后是掩藏不住的霸道,“我只要他乖乖地呆在我身边就行。”
他的宠物需要献出的是驯顺与服从,以及忠诚,至于爱情,存在与否,意义不大。
丁沿瞪了他许久,下了结论:“罗华,我曾经觉得你高深莫测,我错了,其实你是白痴透顶。”
罗华还是挂着一脸让人牙痒痒的慵懒闲适,笑眯眯地拿起烟灰缸砸了过来,早已熟知他本性的丁医生一歪头躲过,朝他竖起中指。
两个人互砸了几个回合,丁沿以德报怨,贡献切身体验:“想留住他,爱情是一条捷径。”
罗华挑起一边的眉毛,很不给面子地表示不听信歪理邪说,丁沿只好例证:“当初我老婆本来要去瑞典的,因为放心不下我,留了下来,可见爱情是多么伟大。”
“嫂子那是本着解救全人类的精神在牺牲自己。”
罗华很毒舌地调侃他,丁沿一边暗叹交友不慎一边回嘴反击,“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你去把小猫收服了,才算本事。”
罗华冥顽的大脑完全没有任何被感化的迹象,凉凉地问:“怎么收服?像你追嫂子那样,一天一封情书,在阳台底下唱情歌?”
回想当年的甜蜜时光,丁沿咧开一抹傻笑,憨憨地说:“对对,一定要唱张学友的歌,张宇的也可以,只要嗓门足够大。”
罗华笑吟吟地看着他:“求婚的时候要准备三百六十五支蜡烛,九九九朵玫瑰,对戒,单膝跪倒并拍v留念?”
“对对。”
丁沿两眼眯成一条缝,犹自沉浸在美好的回忆中,冷不丁罗华甩过一句:“对个屁!蠢死了!”
丁沿叹了口气,这个自高自大的浑蛋绝对是流血不流泪的典型,杀了他也不可能搞什么柔情似水,佳期如梦。
然而种种迹象表明,罗华这颗百年顽石已有风化的嫌疑,他对岳怀仁的独占欲已经强到让人不能不怀疑那里面添了些许真情,而不仅仅是变态。
当然罗华本人肯定是宁愿被理解成变态也不肯承认动情的,丁沿耸耸肩,不想理会好友的当局者迷,但作为医生,他有义务为那只懵懂的猫儿争取到认清真相并做出选择的福利,至于罗华,等着看好戏的时候送他一句“活该”
即可。
就这样,在丁沿不死心的絮叨之下,罗华开始觉得改变策略也未尝不可,如果能让那只宠物死心塌地,身为主人,又有什么损失呢?
当时他并没有意识到:两个人之间,最需要的,并不是爱情。
选错了方向,注定输得一塌糊涂,无可抱怨。
三四、
身为罗华的万能助理,程旭一向有着引以为傲的高效率以及严密忠诚,对于罗华下达的命令,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所以罗华一时兴起要研究爱情为何物时,程旭那一个指令一个行动的反应神经让他在半小时之内弄了一堆《精神现象学》、《多巴胺效应》、《婚恋起源》、《一种社会现象的案例与研究》之类的书,看得罗华昏昏欲睡,烦不胜烦,丽莎见状,凭女人的直觉意识到主人需要恶补的不是爱情的定义而是爱情的产生及表现方式,她从自家搬来一箱子琼瑶梁凤仪岑凯伦,作为原料,用以凝练主题。
罗华从研究的高度下手,翻了几本之后,一边暗叹痴男怨女的数量繁多一边趴在地毯上看得津津有味——从来没接触过的东西,虽然没什么营养,倒也满目新奇。
岳怀仁推门进屋的时候,罗华正看到第n本书里出现“我爱你爱得好心痛”
,不由得哈哈大笑,见他进来,侧过身体靠在窗边栏杆上,朝他招招手:“快过来,很好玩的东西!”
他皱起眉,看着一地花花绿绿的言情小说,蹲下身拾起一本,嘴角阵阵抽搐:“这是做什么?你的青春期来得真晚。”
罗华不怀好意地打量着他,长手一伸把他拉了过去,装出一脸深情款款:“你伤了我的心。”
岳怀仁撑起上身,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倒了我的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