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叔原本是跟着爸爸的贴身保镖,退下来后就自愿留在我们家做了管家,一直没离开过。”
霍然将空了的塑料包装管扔进垃圾桶,随后才继续道:“王妈原本是照顾我的月嫂,妈妈看她手脚麻利,做饭也好吃,人品素质等各个方面都还不错,就雇她做了住家阿姨,一直照顾我到现在,也是看着我长大的了。”
“但是也说不通,月嫂也可以有自己的家庭吧?”
林茉还是不懂。
“具体的我也不太了解,好像是王妈年轻的时候就离婚了,孩子判给了父亲,不久后就到家里做保姆了,一直也没想过要再婚。”
这番话让林茉一时间陷入沉默。
霍然把锅洗干净准备炒菜,看见小姑娘一言不的样子,不由得伸手掐了掐她的脸:
“没事的,他们在霍家过得很好很开心,要不然也不会心甘情愿在这工作这么多年。”
“怎么说呢,其实我挺为王妈高兴的。”
林茉释怀一笑,“她摆脱了不幸福的婚姻和家庭,又遇上了一个对她很好的雇主,比很多还在水深火热中的女性好很多。”
“是啊,有多少人在一生中能遇上贵人呢?”
霍然笑了笑,“夫人来看看红烧排骨的味道够不够?不够的话自己再加点盐。”
“好嘞!”
林茉的心情又明媚起来,拿出筷子夹了一小块排骨,吹了吹迫不及待地放进口中品尝着。
“呼——好烫——”
她扇了扇口中的热气。
“慢点吃,一大锅呢。”
霍然看着小姑娘一副馋猫样,有些无奈。
林茉还拿着筷子的手竖起了大拇指:“好好吃!味道真不错!”
霍然刚刚还有些忐忑,现在倒是放下心来:“好吃就行,我怕你吃惯了王妈的手艺,会不喜欢吃我做的。”
“怎么会,我老公做饭,天下第二好吃!”
林茉夸赞道,“当然第一好吃的还是王妈做的。”
“嗯,我也承认。”
霍然这边炒好了青菜,那边林茉也将红烧排骨和米饭都盛好。
两个人,三个菜,简简单单的一顿饭,平凡但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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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先天气冷的时候,林茉看着家里的花园还是一片青翠,好看是好看,但是看久了总觉得有些单调。
但现在到了春天就不同了,她也是到了现在才知道,林语山庄的花园,比外面的植物园还要好看千百倍。
至于有没有加上一层滤镜,答案肯定是有的。
毕竟家里什么都好看,哪里都漂亮养眼。
林茉虽然是艺术生,也画过不少风景,但是说来惭愧,她其实是有些认不清绿植的。
说的难听些,就是有些五谷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