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正在上班的时候,办公室毛主任找到张振伟,要他到办公室签一个合同。张振伟有点莫名其妙,不过还是跟在毛主任后边去了办公室。
拿过合同之后,张振伟翻看了一下就瞬间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这是李耀威一手操办的事情。
合同是用工合同,没有任何猫腻,但是在保密一项上有问题。合同要求,员工在离开该公司之后,十年内不得从事任何相关的工作,否则将会以届时的工资百倍追讨责任。这样的合同,张振伟怎么可能会签字呢。
“毛主任,这个合同,我签不了!”
“为啥呀?”
“保密这一块我不同意!”
“哎,这就是随便一写,你不要当真,到时候谁会满世界去找你啊!”
“呵呵,签了字就得当真了。”
“这是李总亲自拟定的合同,全公司都签了,就差你一个人了。而且,签了字就可以给你买保险了!”
“麻烦你跟李总说,我这份合同签不了,要签字也可以,改一下条款。”
“改哪里?”
“工资待遇那里改一下就行!”
“你这是月三千,没错啊!”
“你跟李总说,三千后边加两个零,我就签字。”
“加两个零,两…个…零是多少来着,个十百千万,三…万?”
“三十万!”
“多少?三十万一个月?”
“是的,你就这么上报吧。”
“好的,你在这等着,我这就去跟李总说。”
“我等你!”
……
“那个,张工!李总让你自己过去跟他谈。”
“好的,谢谢你了毛主任。”
“不客气,你进去吧,李总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