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最高峰时,市面上流通的毒品,至少有六层经由企鹅人的货轮,从德罗斯海湾流入哥谭,大量廉价毒品倾销使哥谭几乎沦为瘾君子的城市。
那也是蝙蝠侠下手最狠的一次,他打断了企鹅人二十多根骨头。后者在病房里足足住了半年才勉强恢复。
毒品犯罪是企鹅人的经济支柱,收缩毒品交易量等于削减权力,这是企鹅人不能忍受的。
在哥谭警局和蝙蝠侠的压迫下,他不得不暂避风头,表面上安分守己,背地里用这种隐秘的方法联络蛇头,交换信息。地下赌场之所以混乱,是企鹅人自己故意在把水搅浑。多处赌盘再加上真人赌斗,还有富豪权贵帮忙遮掩,现金流水就像一团乱麻,就算是蝙蝠侠都不一定能理清。
席格没有把这些话说明,企鹅人是个好面子的人,跟他这种聪明人交涉,凡事点到为止就好。若是贸然挑破,反而给人以自作聪明的恶感。
他点了点头,无形中把话题绕开“你其实并未打算杀死弗兰克。”
弗兰克制作的毒品,根本不足以冲击市场,企鹅人故意令他以为他带来了麻烦,只是因为他想让弗兰克帮他顶罪。
企鹅人沉默了一会儿,他走到桌边,手伸进抽屉里,摸出一根雪茄,他将雪茄叼在嘴里,点燃了,才郑重地说“让我看看你的脸,我不信任连面孔都没见过的人。”
这回轮到席格缄默了,短暂的寂静后,他回答道“一定要看”
“是的,一定要。”
企鹅人吐了个烟圈,“你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即使在疯子满街跑的哥谭,你们也是最不可控的那类人。”
他们两人水都没有把话说穿,却都清楚这个“你们”
指的是席格和谁。
哥谭市被称为美国的犯罪之城,说得好像到处都是疯子、奇葩和杀人狂,实际上能称得上“传奇”
的罪犯并不多,只有那么寥寥几个人而已。即使在二十多年后,蝙蝠侠都已经销声匿迹,哥谭的罪犯们不知道换了几茬的时代,“犯罪之王”
的称号仍然只属于一个人。
席格轻轻说“我不喜欢我的脸。”
他的手捞到脑后,解下面具的皮带和卡扣,将鸦嘴面具摘下来。
面具下是一张石膏像般苍白的脸,没有一丝血色,连嘴唇的颜色都浅得吓人,似乎在脸颊上用力一搓,都能搓下一把白色的石粉。
他继承了那标志性的高挺鼻梁,眉骨落下一小块阴影,将浅色的眼睛盖住一部分。他两只眼睛的颜色不同,宝石蓝和翠绿色的瞳孔藏在眼窝深处,颜色鲜艳到令人不适的地步,很容易让人想起剧毒的蛇,或者藏在蚌肉中的珍珠。
但与明艳的瞳色完全相反,他总也将嘴唇紧紧抿着,半垂下长而浓密的睫毛,下唇绷成一条支线,神态中显出一股阴沉沉的死气。
那是一张跟小丑十分相似的面孔,血缘关系坦诚无比地写在脸上,但是像,却又不像。他五官的轮廓比小丑柔和些许,带着极微妙的混血痕迹。最不同的那一头长乌黑、细软又笔直,一路垂到腰间,像一匹漆黑的东方丝绸。
企鹅人微微后退了一步,这可不常见。
怀疑被刺杀时他镇定自若,被席格点破他的把戏时他毫不张皇,他是哥谭势力的领头羊,杀过的人和手上流过的钱一样多,但是此时此刻,面对那张脸仅仅是那张脸,他后退了。
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说“你是他的弟弟”
小丑的真实身份是个谜。
没人知道他的起源,他过去是谁,和他真正的名字,化学废液烧毁了他的指纹,也破坏了他的dna,唯一能确定的个人信息只有性别。他的过去彻底笼罩在一片迷雾中,甚至有人传言他是在原住民的诅咒中诞生的恶灵。
虽然不清楚小丑到底多少岁了,但企鹅人想想小丑那副年轻样,那顶多也就三十出头,实在不像年过四十,能有个二十多的儿子的样子。
席格摇了摇头,只肯给一个模糊的回答“我们血脉相连。”
“好吧,看来哥谭又多了个奇装异服的神经病,你为什么要穿成这样”
企鹅人每年至少有三个月要住在阿卡姆疯人院,现在坦然自若地骂别人是神经病,一点都不脸红。
席格穿着一身乌黑的丧服,浑身上下没有任何装饰,像极了一只收拢翅膀的渡鸦。他当然知道自己的打扮有多扎眼,只是回答“监护人不久前去世了。”
奇怪。企鹅人一边心里想着,一边不由自主地动了动鼻子。对方身上有一股很重的木质香水味,本来应该冷淡的松木香气浓到令人不适的程度,像是在掩盖什么。
企鹅人按了按太阳穴“那么我们合作的内容是什么别告诉我只有三个蝙蝠侠、蝙蝠侠和蝙蝠侠。”
席格笑了,笑起来的他更像小丑了“很不幸确实跟蝙蝠侠有关。我希望你随便用什么手段,引开蝙蝠侠,至少拖住他两个小时。”
“然后呢”
“然后我趁着这段空白时间,杀了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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