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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晋江独发(第4页)

赵西湄并不是一个太记仇的人。

叶绯以前也问过赵西湄,为什么这么讨厌黄玲,赵西湄并没有立刻回她,是过了一些天才说——

“那个时候我才不到二十岁,十几岁,她为了她的利益贬低打击我,让我一直以为我很差,后来再遇见别的编辑,总会下意识觉得自己配不上,自己不优秀,你知道吗,我从还十几岁跟她出了那一本之后,有很多年没有写过东西,我只是觉得,每一个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人,都值得被尊重,不管她年龄多小,都值得尊重。”

有些事情,有一些热爱才能走的更长远。

不管成功还是失败,能坚持下来,已经很值得被尊重了。

可以不支持,但也没必要去踩一脚。

叶绯是后来才知道这些的,赵西湄以鹿潘达的笔名出版书的时候,曾经被誉为一本封神,但也没人知道背后的坎坷和曲折。

也没人知道她弄丢了这个对她意义不凡的笔名,眼看着这个笔名被黄玲塞进去很多枪稿败口碑。

也没人知道她也有很多年停笔反复怀疑自己的。

“都过去了,”

赵西湄说,“看她现在不过只是个普通编辑,最近还失业要来这里应聘营销,我也觉得没什么好恨她的,没必要浪费时间,路还是要往前走的。风水轮流转么,能量守恒,她搞别人,早晚有一天别人教她做人。”

-

黎羡南将婚礼定在夏末,提前跟叶绯说了时间,风轻云淡的,以至于叶绯以为是走个过场。

黎羡南那阵子有调作息,早睡早起,不过大概也是真把叶绯在海岛上的话听进去了,叶绯有几天醒来的时候黎羡南不在身边。

她就躺在床上玩手机,没一会听见声音,她翻了个身,看到黎羡南手里拿着一扎玫瑰,显然刚从外面回来——

“你干嘛去了?”

“晨跑。”

“那你买花?”

“送你。”

“……你晨跑干什么?”

叶绯以为自己思维认知出现了断层。

黎羡南云淡风轻把玫瑰花放在床头柜上,而后俯身,拨开她脸颊的碎,吻了下她的唇,笑着说,“不是绯绯说,我不能生病么,晨跑锻炼,明早跟我一起去?”

叶绯以前是不可能早起的,但因为黎羡南,她心甘情愿跟他早上出门。

她也这才知道,就在槐三胡同和西郊檀宫的交界路口,多了一家花店。

是方便黎羡南每天给她买一束花。

她的一天,是从一束玫瑰花开始的。

那时,两人也不算晨跑,只是早上六点钟出门,太阳升起,马路上空无一人,倒只有槐三胡同开始苏醒。

叮铃铃的自行车铃铛,有老人用燕京话打招呼。

叶绯站在胡同口往里面看,拉着黎羡南一起进去。

赵老太的院子里,玫瑰花开的艳丽,那蔷薇开满了墙头,已经快开过了一个花期,胡同路上掉了点儿碎花瓣。

花瓣被晨风吹起来。

黎羡南让她在这儿等着。

叶绯就乖乖站在胡同的墙边看花,老旧的院子门关上后还有一条缝隙,叶绯弯腰趴在那儿看,院子里的玫瑰茂堂堂的。

她想,要是赵奶奶还在世,看见这满院子的玫瑰花大概也是开心的。

或者,她开心也不会表现出来,肯定会一边刀子嘴说,“这就是玫瑰啊?我看也没什么特别的。”

叶绯想到那个老人,心口也无端泛酸。

叶绯直起身子,远远看到黎羡南手里拿着一大捧玫瑰花朝她走来。

这么恍惚的一瞬间,她总能拎起一些碎片。

两人初识的时候其实有些笨拙,那天黎羡南带她去看日出,给她买了耳塞,还顺手买了一把玫瑰花。

那时她说,“只是一把玫瑰而已,我自己也能买的。”

黎羡南是第一个送她玫瑰花的人。

正胡思乱想,黎羡南走到她面前,叶绯伸手接过来,挽着他的手往西郊走。

“黎羡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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