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失魂落魄地坐在麦当劳里,不自觉地发出一声叹息。
与此同时,他隔壁桌的一个小女孩,也把作业本一撂,重重地叹气。
小女孩听见声响,转过头来看他:“哥哥,你怎么也愁眉苦脸的,你也不会写数学题吗?”
一个脸蛋圆嘟嘟的小女孩,眼睛水汪汪地望着他。
周庭昱鬼使神差地答:“嗯。”
“数学是世界上最难的东西了,”
小女孩摇头晃脑,“但也有可能是我太笨了。”
周庭昱流血的心又被扎了一刀。
“你说得没错,”
他恍惚地附和,“是我太笨了。”
他的天资与智慧,不足以支撑起他的自尊与骄傲。
“如果可以换一个东西学,我才不要学数学呢。”
小女孩嫌弃地把数学习题本推得更远。
“不学数学?”
周庭昱浑浑噩噩地想。
他十七年的人生,一直围绕着数学、竞赛、积分、国奖、夏令营。。。。。。
不学数学,他又能做什么。
要将他的一切过往推翻,重新开始?
他还在晃神,小女孩忽然有些扭捏地开口:“哥哥,你的薯条能分给我几根吗?妈妈只让我吃玉米杯,不给我买薯条。”
周庭昱一愣,反应过来只觉好笑。
“我就吃几根,拜托拜托了,我真的特别特别想吃,”
小女孩搓着小手央求,“我妈妈上完厕所,马上就要出来了。。。。。。”
他将整个盘子推到她面前,轻轻地“嗯”
了一声,顺势准备替她挤上番茄酱。
“啊啊啊,吃薯条不能蘸番茄酱。”
她急忙抓住他的手制止道。
“为什么?”
周庭昱不解。
“因为我不爱吃啊。”
小女孩理直气壮。
“行。”
他终于没忍住,眼底流露笑意,“你吃吧。”
高云栀笑得一脸灿烂,一边说“谢谢”
,一边往嘴里狂塞薯条。
“不过,不学数学,我恐怕不行的。”
他垂眸,怅然若失地开口。
“为什么啊?”
小女孩不解。
“这件事做不好,别的事就一定做得好么。”
他自嘲地笑。
“有可能啊,”
小女孩挠挠脑瓜子,“我吃薯条不喜欢蘸番茄酱,但是番茄酱放在意大利面里就很好吃啊。”
周庭昱听着她稚气的类比,没忍住笑了。
“小朋友,那如果让你选,你以后想当什么?”
“都可以啊,但是如果我能聪明一点的话,我一定会去当医生,”
高云栀的脸蛋被薯条塞得鼓鼓胀胀,含糊不清地说道,“我小时候发烧差点没命,就是医生把我抢救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