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确实鲜。”
其他人闻言也纷纷盛了一碗。
“怎么样?”
余明夏假装怀疑实则自信的看向众人。
“太好喝啦!”
“味道不错!”
“太鲜了!”
“夏儿你的手艺比你娘好!”
·····几人都是一脸赞叹。
余母在桌子下偷偷踩了余父一脚,嫌弃我做饭不好吃是吧!
余父假装不觉,心虚的将脚往旁边移了移,确实女儿做的更好喝嘛!
余明夏给自己也盛了一碗,喝了一口,果然很鲜香,原生态无污染就是赞。
大家又将筷子转向炒白菜,接着又是一顿好评。
“夏儿,这菜里加了什么?味道竟然如此鲜香。”
黄琼问出了大家的疑惑,毕竟家里有什么调料她是很清楚的,可做不出这个味道。
“鸡精!姐姐加了鸡精。”
余枫在一旁激动的抢答。
“对,我和弟弟这两天研究了一个调料,可以增加菜的鲜美!我想把这个调料卖给酒楼,大家觉得怎么样?”
余明夏道出今天的主题。
爹娘一瞬间有些沉默,两人对视一眼,眼神里充满了不确定,毕竟他们从来都没在外面的酒楼吃过饭,也不知道符不符合城里人的口味。
不过加了鸡精后菜的味道就这么好吃,应该可以卖~出~去~吧!
“我认为可行。”
余仓壑率先打破沉默。
不愧是大哥,有眼光,余明夏给大哥比了个大大的赞。
余仓壑虽不明其意,但也能猜出大概意思,嘴角微翘,端起桌上的碗继续喝汤。
“我也同意妹妹的想法。”
二哥也站出来支持。
他的心思很简单,妹妹想试试就试试呗,卖不出去就自家吃,反正这么好吃。
余枫肯定不用说,为了他的糕点也得双手赞成,四比二,完胜。
第二天。
余明夏和余呈庭带着一罐子鸡精乘坐村里的牛车去了镇上的酒楼——迎客来。
镇上有三家规模较大的酒楼,口碑都还不错,算是各有特色。余明夏之所以选择迎客来,是因为这家酒楼的东家。
这位东家是三家酒楼中唯一的女东家,当然选择这家酒楼并不是因为她的性别,而是因为她的故事。
这位女东家名叫江灵。在女东家十五岁时,其父为了一批重要的货物,亲自前往台丰城。不想回程时经过一座山坳时,被山匪劫道,死无全尸。
江灵的娘亲听闻后,更是一病不起,没多久就撒手人寰,只留下一个年仅四岁的弟弟。
家中其他叔叔伯伯知道这一消息后,一改从前的态度,露出丑恶嘴脸要瓜分江家财产,甚至要以长辈的身份将江灵嫁出去,幸亏曾经的老族长曾经多次得到江灵父亲的帮助,费尽心机才保住了江灵和她的弟弟,但江家的财产大部分都没保住,只留下一家生意惨淡的酒楼。
江灵算是继承了其父的商业头脑,不过半年时间就将这酒楼经营的红红火火。
而那些叔叔伯伯因为不善经营,当初抢到手的商铺,倒闭的倒闭,亏损的亏损,有不少铺子竟然又再次回到了江灵手中。
只能说一句天道好轮回。
江灵在收回这些铺子后,又将之前不愿意与叔伯合作离开的掌柜们再次召回,因此很多人都称赞江灵有乃父之风,重情重义。
这件事情当初闹的很大,到现在还有不少人笑话那些叔伯们扔了西瓜捡了芝麻,要是当初好好对江灵姐弟,也不至于闹成如今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