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话说到这里,张仲觉得家里还是挺偏心的。
就前身而言,整个家庭,乃至于他叔公的家庭,几乎所有的资源,全部都砸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
长年累月的偏心,已经让张仲的弟弟,养成了吃饭吃半饱,其他的全部让给哥哥的习惯。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懂事得让人心疼。
但这样的投入,却没有能养成一个好的结果。
前身习武不认真,盾,剑,长枪,弓箭,没有哪怕一样拿得出手的。
至于学字……只能说,呵呵!
按照这样的路线长下去,多半也只能长成一颗歪脖子树。
就算张家的祖先保佑,祖坟冒红橙黄绿青蓝紫烟,也最多就能长成一个徒仗勇力的莽夫。
还不是骑都尉那种千人敌。
而是千人敌的斧下亡魂。
白瞎了一副好身板。
但现在,身体还是那个身体,但智商。。。。。。。
好吧,多智近乎妖就算了,但最起码也在水平线啊!
不至于脑残。
“仲打算去山间捕猎,杀只猛兽作为束脩。”
张仲还是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那么崇拜自己的弟弟,还是要继续崇拜才对。
并且,老人年纪毕竟大了,要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吃不好,睡得也不安稳,那也是张仲的过错了。
“猛兽的皮毛。”
老人仔细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
“猛兽的皮毛虽然难得,却也比赤狐贵重不到哪里去。”
“并且,想要猎杀的话,还十分危险。”
眼见老人没有听懂自己的意思,张仲便解释到。“猛兽皮毛虽然不算是太过于贵重的东西,但我才十三岁。”
“便能以勇力搏杀猛兽。”
“以乡三老的智慧,不会不明白我想说什么。”
老人愣了愣,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遍张仲。
仿佛第一次认识他一样。
良久,他才开怀大笑,直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抓住张仲的手,紧紧握住。“吾家仲儿,能有这般见识,将来,何愁不能夸功于先祖?”
“大善,大善。”
“吾张家有虎子如此,老夫,便是死了也值。”
张季虽然听不懂张仲在说什么,但这并不妨碍他一脸崇拜的看着哥哥。
毕竟在他的记忆中,老人,是很少夸人的。
许久,老人才平静下来,他脸上有了一个老兵的坚毅。
也有了几分当初捐甲徒裼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的豪勇。
“如此,叔公便随你走上一遭。”
“猎那山中猛兽。”
“不必劳叔公如此,仲一人足矣。”
这时候的原始丛林,张仲自然是没去过的,但前世在部队,也进行过山区的越野和野外生存。
只要将箭术练好,应该还是可以走一趟的。
老人板着脸,冷声喝道。“老夫在战场上杀过足十人,你是觉得我年纪大了,便老而无用了?”
“仲不敢。”
张仲心中确实有这样的想法,毕竟岁月不饶人,哪怕老人在长平之战时再是勇敢无畏,此时,也不一定比得过一个青壮男子。
上山若是真的有个万一,岂不是黑人送花白人?
“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