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县法医局,共有五个部门:法医处、法化处、行动处、行政服务处、公共服务处。
核心,只有一个法医处。
其余四个部门,都是为了法医处服务。
法医处的待遇,也最好。
布莱恩就属于法医处的技术工人。
他很少出外勤。
至于昨晚的同事托姆,则属于行动处,专门负责外勤工作。
。。
法医处的主体,就是法医。
其中普通法医17人,资深法医4人、法医主管1人、席法医1人。……
其中普通法医17人,资深法医4人、法医主管1人、席法医1人。
一共23位法医。
洛杉矶这边,原本还有一位辈分很高的尸检官,地位等同于席法医。
不过对方年纪大了,也跟不上如今日月异的各种先进仪器。
所以在去年退休了。
回到正题。
23位法医中。
席法医,级别堪比洛杉矶警察局的局长,地位很高,基本不参与一线的工作。
法医局平时主要业务,通常由法医主管和几位资深法医,负责给全局法医分配案件。
这几位,也很少参与普通的一线工作。
也就是说。
整个洛杉矶县,庞大的业务量,基本由底层的17位普通法医负责。
整个洛杉矶县,人口过千万,法医局却只有这么点法医,都是因为成为法医的条件,太苛刻了。
他们需要先读完四年的大学工科,再读四到五年的医学院,毕业后,再继续去医院,做四到五年的解剖病理和临床病理住院医生。
一般到了这个程度。
这些三十多岁的医生们,除了地位、学术权威等等差了点,收入方面,已经远远过了那些普通的法医。
也就是说。
很多人才,到了这一步,就不会选择转职了。
只有少数,出于各种目的,会选择从医院辞职,然后参加一个全国性的专业考试。
考试通过后。
他们需要再到法医局,做一年的法医病理实习医生,完成过25o例的尸检,都没问题之后,才能成为一名职业法医。
这是什么概念。
等于说。
他们从一个高中毕业生,每个步骤都很顺利,都需要最少13~14年的时间,三十多岁的时候,才能成为一名月薪一万多美元的普通法医。
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十名有能力走到这一步的人才。
有九名,都会选择成为一名医生。
只有剩下的一个,才会转职成收入更低、学术权威和地位都更高的法医。
所以,坐在布莱恩前面那些其貌不扬、大部分带点秃顶的白大褂们,随便丢出去一个,都属于洛杉矶县的顶级人才。
。。。
会议大概进行了半小时。
其实基本是形式主义。
核心是最后秘书下来的工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