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顶着你的名号,干些有意义的事。”
赵云摸了下巴。
譬如,用遁地去柳家偷点儿东西,完事儿,也如夜行孤狼那般,在作案现场,印一个狼形的图纹,反正夜行孤狼已死,黑锅全都甩给他。
嗯。。。。靠谱。
“我去,火狼?”
不知是谁,嗅到了血腥味,惹得众人齐齐回头,看的外围的自是赵云,扛着一头硕大的火狼,搁那杵的规规矩矩,正仰着头看那悬赏告示,奈何,赵云穿着蓑衣,戴着斗篷,脸庞被遮掩,无人知他是谁。
“一人单杀了火狼?”
“不能吧!修为不见得有多高,能灭火狼?”
“多半有帮手。”
议论声顿起,倒想瞧瞧赵云是谁,却看不见他的脸。
“你这火狼,可卖。”
有人笑着问道。
“三十两。”
赵云随意道,这个价格,是行市上公认的。
既是公认的,那人自也未讲价。
赵云放下了火狼,收了银两,最后看了一眼告示,抬脚入城。
“大热天,戴斗篷穿蓑衣,是不是有病。”
身后,不少人指指点点。
赵云无视,渐行渐远,倒想脱了蓑衣,不过遭了雷劈,衣服破烂不堪,且头还打卷儿,浑身乌七八黑,比乞丐还乞丐,倒不是怕人说教,是不想给他的父亲丢人,好歹也是一家的少爷,脸还是要的。
最重要的是,他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
清晨的忘古城,足够热闹。
大街上,人影熙熙攘攘,叫卖声络绎不绝,摆摊的、逛街的、走镖的、乞讨的,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行当,演尽了人生百态。
“两斤猪头肉,半斤花雕。”
摊位前,赵云微微驻足,奔跑了一夜,着实饿的慌,一口肉一口酒,吃的毫无形象,许是身有异味,路过的街人,远远便捂鼻躲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