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刘曼夕搭顺风车,跟我和金子义一起回市内的那天起,早上上班,我再也没有坐过金子义的车,他早上都会比我早起。小保安送我上班,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专利。
我不知道金子义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表姐真的就有那么大的魅力吗,她可以让所有她想得到的男人,都对她死心塌地。
我漫步在马路上,深秋的寒风吹在脸上像刀子一般阵阵刺痛。一片焦黄色的树叶终于挺不住狂风的拉扯,终究还是离开了树枝,飘飘荡荡地被吹落在地上,被路过的行人踩的七零八碎。
再次见到庄庆扬,我的心绪丝毫没有变化,那是完全不可能的,或许当初我是真的爱他。
当今社会,我们所接触到的文化环境,都是在教会我们如何学会洒脱,女性如何学会经济独立和思想独立,可是,真正的面对自己内心真正的情感,又何尝不是一种勇气。
我所处的生活环境,容不得我去做更多的思考,为了一口温饱,我不得不带着眼泪继续往前奔跑。
我之所以要忍耐杜维拉对我所做的一切,是为了那一千万和市中心的七十平小公寓。如果说这是金牧安以金子义来当借口,间接的给我的一种补偿的话,我的良心还是在不停的告诉我,这件事情里一定也有杜维拉的默认。
在这一方面,我和金子义还是有些许的默契。
女人的心思真的是太好拿捏,没办法,女人天生就属于感性的生物,要不然,庄庆扬不会在十年后,再次故伎重演。
如果金子义一直陪着我还好,没有了他的陪伴,我的脑海中产生了一种可怕的想法,哪怕是庄庆扬那个渣男陪陪我,也是好的。
一个人内心的孤独像是永远也填不满似的,一旦感受过阳光带来的温暖,就很难再回到寒冷的黑暗当中。
我二十九岁了,这二十九以来,在我初亦欣的心里彻彻底底的爱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庄庆扬,一个是金子义。我是真的爱上了金子义,也许从第一那个‘特殊任务’开始,我就爱上了他,我爱他胜于庄庆扬千倍万倍。可是,为什么我爱的男人,都喜欢刘曼夕。
好看的那男人也都是喜欢好看的喜人的,因为他们才是一个世界的人。
而我爱上的男人,很多女人如果有机会的话,也会疯狂的爱上。对待爱情方面,我真的是太眼高于顶了。
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了公司的楼下,看着忙忙碌碌走进办公楼的年轻人,我想,目前,我唯一能把握住的就是手里这来之不易的工作,感情这种世界也许,只配被有钱人谈及吧!
整理好思绪,我也跟着人堆一起走进了办公楼。
销售这个工作就是这样,尤其是电话销售,这种工作干长了,能潜移默化的抹除掉一个人身上的所有矫情。
有的女同事还在唠嗑,有的在吃早点。我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七点半了。
我拍了拍手。
“都打起精神,该干活了”
从我的手掌传出响亮的拍打声。这几个月,我已经完全适应了销售经理的这份工作,我享受着高额的底薪的同时,也承担着史无前例的压力。
“亦欣,亦欣”
谁在叫我,我循着声音望去,居然是刘曼夕,她怎么会来我们公司。
我走过去把门打开。
“表姐,你怎么过来了?你今天不用上班的吗?”
我一脸疑惑的问道,门口的保安怎么会同意让外人随便进公司。
“我今天请假了,特意来看看子义和你。”
我怕让销售二部的同事们听到,赶紧躲到门外把门关上,拉着表姐的手,来到了上一次和庄庆扬去过的那家咖啡馆。
“服务员,来一杯柠檬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