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他们几个先走,我自己等半个月以后再走,跟孟愈说了,一路上吃好喝好,别委屈了。咱不差钱,得瑟一下总可以的。
孟愈他们走了,梁璋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天很少召我进宫,阿娘整天忙着大哥的婚礼,二哥忙他的新产品开发。我突然之间无所事事起来,京城的几个掌柜一一召见,问长问短,就是那么几件事儿。问多了,还弄的人心惶惶的,他们还当我有什么其他想法。
正当我长吁短叹,感觉京城已经没有我用武之地的时候。阿娘贼兮兮地跑了进来,把人给驱逐出去了以后,打开了一个包袱。里面是一套水蓝色的裙装,另外一个匣子里是宝石镶嵌的头饰一套。
“紫儿,来换给阿娘看看!旁人都说我儿媳妇好看,其实我家闺女也不赖的!”
阿娘眉开眼笑地看着我。我当时想拒绝,但是,跟阿娘卖萌的眼神一接触,我觉得这些年真的对她不起,我是她最最心疼的心头肉,宝贝心肝,可我一直没有做好我贴心小棉袄的本职工作。
脱身下贴身单衣,套上蓝色桑波缎交襟衫,穿上绢纱绣花压褶裙,最后外面罩上提梅花云锦小曲裾。阿娘把我按坐在梳妆台前,打散了头发缠缠绕绕起来。一根金簪□去的时候,那个把我的头皮刺疼了。
这还没完,我忍着,满足一下阿娘的一直想要个女儿,却弄了个假小子的心。阿娘拿着那些化妆品要开始给我涂抹起来。她捏着我的下巴,兴趣盎然的看着。这个姿势实在不太让人能够接受,她仔细地看了看,拿出修眉刀,要给我处理的时候。被我把她的手给抓住了:“阿娘,别修了!等下我怎么出去见人?”
她想想也是。
“我自己来吧!”
我接过她手里的那些化妆品,前世的我,作为一个高级女金领。化妆对我来说是基本功中的基本功。我揽镜自照,拿着琼玉膏打底,桃花粉敷面,黛青扫眉。。。。。直到最后我涂上口脂,站起来看见阿娘下巴几乎要脱臼了。我回忆着以前自信中略带风情的气质是如何表现的?嘴角微微上扬,小腹收紧,下巴略微抬起,眼神柔和带丝笑意。
我前后走了两步叫:“阿娘!这般可好?”
说完,过去楼住她,摸了摸她的脸颊,她的脸上有一些湿意。
“阿娘放心了!阿娘放心了!”
她有些哽咽地说道:“我原怕你这些年做男子,已经忘记了自己是女儿身了。今天,看来我家阿紫当真宜男宜女!下午跟阿娘去庙里上香,让那般人瞧瞧,我陈家的女儿也是绝色的。”
“阿娘,这样不好吧?”
真地出现在大庭广众,我还是有点压力的。
“什么不好?你也要让那般贵妇人认识的。你哥哥大婚那天你也给我穿女装,不许男装示人。”
阿娘口气非常强硬,丝毫没有拒绝的余地。
“这怎么搞?”
我表示很为难,这叫我怎么一人分饰两角?
“没关系!你男装模样给我弄来了那么多的媒婆,有用吗?我要你这般模样给我多引几个媒婆过来!也好早日把你的终身大事给了了!只要让下人传出你和我不合,你使性子出城了就行了。”
阿娘说出要将我终身大事办了的时候,我身体觉得发紧,这种感觉提醒了我,那个晚上梁璋曾经做过的那一点事。
“紫儿,你脸红什么?”
阿娘问我,我也觉得自己脸上有些热辣,“别害臊,女孩儿总有这一天的,等有了人选,阿娘会问过你的。阿爹、阿娘不会让你盲婚哑嫁的。还是穿上女儿装好啊!穿了女儿装都知道害羞了!”
我心里一声叹息,那些心事我自己都不甚明白,谁人有能懂呢?
吃过饭,我随着阿娘出发去庙里上香。我听了娘的上香理由很是无语,她想求菩萨保佑新媳妇能和她和睦相处,人家有婚前恐惧症,她这个当婆婆的也怕这个?再说了还有三天就要成亲了,这么临时抱佛脚有用吗?
当我说出这些问题的时候,阿娘跟我说:“有用,当然有用。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ok,我败给你了。我阿娘更为神奇的地方是,人家上香都是单门独户,自己管自己上的,她却约了京里的好几家贵妇人,一起上香。害得我到处跟人打招呼,那些女人一看见我就夸赞,行止有度,真是窈窕淑女。我又认识了好几个姐姐妹妹的,不过她们都很委婉地向我打听我“弟弟”
陈帆梓的一些信息。我抿着嘴,右手轻轻抚摸着鬓角说:“三弟,从小与我分别,我恐怕知道的并不一定比各位姐姐妹妹的多。”
“听说你一直养在秀全的嬷嬷处?”
一位姑娘睁着她那无辜善良的大眼问。
“恩!我自幼体弱,是以一直养在巴蜀。”
我娴静地回答她。
“哦!听说那个嬷嬷就是你父亲的妾侍?你三弟的生母?”
她继续问。
我脸拉长说:“这位姐姐好生无礼!谁都知道我三弟是我父母收养的,我父母恩爱何来妾侍一说?”
说完便装作使小性子的模样,不再理睬她了。
“各位小姐,前面已经清干净了。太太们请小姐过去,一起去拜佛!”
一位媳妇子过来传了。
我们几个带着各自的婢女,前后走了出去。我今天没带碧玉和翡翠,她们两个都是宫女身份,谁都知道她们两个是皇家赐给陈帆梓的。所以,带了以前阿娘给我安排的春桃和秋梨。我跟着阿娘她们跪下,双手合十,她们嘴巴里喃喃而语,我却不知道求些什么。
空气中香烛的味道浓重,让我觉得有些头昏脑胀地不是很舒服,我趁着进下一个殿的时候悄悄溜了出去。跑到了后院,一树梅花开的很是旺盛。点点红色缀满了黑褐色的枝杈,暗暗的幽香袭来,沁人心脾,我觉得舒服多了。却在这个时候我的眼角瞥见了一个人,一个老熟人。我的同学李剑威。这两年不见,他那张皮长的已经很是不错了,看见我的眼神很是诧异,或者说已经到达了惊异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