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红色的烙印,不算大,但看起来却很慑人。
这是n国奴隶的独特标志,同时也代表着此人是n国的奴隶。
因为是在左脚心处,所以不用担心轻易暴露。
有的人生下来就有,奴字伴随一生。
除非你不想要那只脚了,是许多人看到就厌恶的字。
人们对奴隶有一个很悲凉的说法。
穷极一生也无法洗刷掉这份屈辱,摆脱这个身份,磨灭心灵上的创伤。
“这个孩子是买回来的,没有名字,乾武是我取的。
希望他以后不要像我一样,能逆转乾坤,改变自己的命运。
如你所想,让你认为我是一个带着孩子的母亲,在这个大雪纷飞的雪地上迷路了。
本以为这样做你就会放轻警戒心,不料还是小看了你。
至于这孩子为什么没有烙印,不用我费口舌,你也应该知道。”
龙九暗想。
其一,是因为既然这个孩子是来充当一个儿子的话,身上就要符合孩子的模样,孩子的身体必须保持着白白净净。
不然一眼扫过去就可以看出哪里不对劲了。
有烙印的话就行,就相当于自报家门,提刀上刺。
其二就简单了,这个孩子一来就是有八九回不去了,没有必要多此一举,浪费功夫和时间。
——
“至于其他问题,我无可奉告,要杀就杀,别废话了。”
玖鹿面无表情,平淡道,毫无恐慌之色。
已经有了赴死之心吗?龙九这样想。
龙九从桌子上拿起一把水果刀,只听到搜的一声,锋利的水果刀迅划过玖鹿的耳边。
没有伤及分亳,几根乌黑的细,随风飘落。
水果刀稳稳的定格在身后的墙壁上,站在原地的玖鹿,寒蝉若惊,愣愣的站着,瞪眼呆。
搞不清眼前生的情况。
“n国派来刺杀剑士龙九的奴隶已经死了,现在只剩人如其名的玖鹿。
既然你什么也不说,强逼你也没用,你刺杀失败。
若是回去肯定免不了一死,不妨在我这安定下来吧。”
面对这番话,玖鹿沉默许久,随后面目狰狞怒道。
“你有没有搞错,我是来杀你的,带着强烈的杀意来杀你的。
如今知道了我的身份和目的,不是应该要将我杀了吗?
谁会这么蠢,这么笨,放过要杀你的人,我虽然为奴隶,但也不需要他人来可怜。”
龙九的这番话,在玖鹿看来莫过于在可怜他,只不过换了一种方式侮辱他罢了。
玖鹿在七岁左右就被其亲父卖了。
那时的他天真无邪,童心未泯,拥有父母的慈爱和关怀。
是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不懂得家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
她与其他孩童一样,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非常憧憬,还是一个灿烂阳光爱笑的女娃娃。
然而在被父亲卖出去,烙上奴隶的标志后。
他才知道所向往的世有多么残酷。
她屡次逃跑,但每次都会被抓回去,暴打一顿,直至奄奄一息,才停手。
每次深夜玖鹿会在狭小的房间躲在昏暗的角落低声哭泣。
无助、绝望、孤独、种种负面情绪涌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