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枭:“它曾经被卖到别人家里,那个富商让人砍掉它的手脚,把它关在箱子里展览,因为那些人觉得,只剩下一个带着眼珠的躯干,很有观赏性。”
他的语气冷淡至极,说到最后已经不带有半分温度。
“草。”
苏璇深吸了一口气,压住胸中涌起的反胃感,“所以后来它得到异能跑掉了?”
“后来富商收购了一批髓石想转手卖出去。”
眼球不是富商家里唯一一个用于展览的高级智慧生物。
除了它之外还有几个人,他们都因为那些髓石的辐射而变异了。
大家都成了异能者。
过了一段时间,其中有个人用特殊能力杀死了富商,将整片豪宅付之一炬,其他被囚禁在这里的人,也趁机纷纷逃走了。
苏璇:“所以富商不是眼球杀的?”
“……不。”
眼球是趁乱逃走的受害者之一。
虽然没了手脚,但特殊能力让它长出许多触须,可以轻而易举借助这些肢体移动。
在跑路速度
上,这甚至比手脚还要快了许多。
而且,有了触须异能之后,它的体能似乎也有所提升,像是一种加持。
苏璇:“…………我好像也是这样。”
看来一拳二百五的理由找到了。
苏璇:“等等,这种情况,如果找个厉害的治愈能力者,我记得是可以让断肢重生的吧?”
甚至异能者本身足够强的话,凭着自己的自愈能力都可以做到。
只是能达到这种程度的人很少罢了。
眼球既然和她实力差不多,显然是不到的。
秦枭:“它不想那样,它觉得现在挺好。”
“等等。”
苏璇后知后觉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秦枭:“我问了它。”
……
黑发绿眼的青年站在雪地里,望着不远处在地上躺尸的混血目人。
眼球刚刚试图攻击他,然后秒倒。
或许是意识到双方实力差距太大,它就直挺挺地躺着。
那颗眼珠盯着灰蒙蒙的天空,像是在发呆。
那些或粗或细的触须们,在四周散乱地铺展摊开,像是被晒干的海草,上面的眼球也全都闭合了。
耳机里的队友似乎失语了几秒钟。
接着,他听见传来小姑娘有些意外的声音:“…………你专门去了一趟?”
不然呢?
秦枭站在风雪苍茫的荒山里,一时间也说不清自己怎么想的。
对他而言瞬移过来并非难事,无论是时间还是对体力的消耗,前者只是眨眼之间,后者也是可以微量不计的。
但如果是别的事,即
使如此他也不会多浪费一秒钟。
不过苏璇那家伙,如果不将这件事弄清楚,或许又会天天惦记,说不定做个任务都能开小差出问题。
“……”
原则上说这和自己无关。
但毕竟是队友。
那就变得理所应当了。
大概吧。
“所以你和眼球用精神力交流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