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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流氓陈大狗(第1页)

“当然有。

最近店里的生意还算不错。

先给你一万五千字的其他书籍,这次不急。”

林掌柜走到书架前,取下一本书样,并拿出另一套稿纸。

“好的。”

李金羽接过书样和稿纸,这次的书样字数比《三字经》多出约十倍。

并非所有任务都像《三字经》那样字数稀少。

一般的抄书人通常要花几天抄完一本书,然后交差。

他虽有活字印刷,但雕刻的字并不齐全,计划回去后把大武朝的所有字都雕刻出来。

接着,他会多拓印几份《三字经》和这次的书,全部卖给书店。

签完契约,李金羽离开了镇元书肆。

但他没有立即回乡下,而是开始在小镇上游荡。

他买了很多稿纸,打算回去多拓印几份稿件。

又去米店买了些精米,粗糙的黄米他实在难以下咽。

就像前世机关食堂的饭一样!

接着是肉店,他想买些猪肉回家,但找了半天都没找到。

最后中午买了一块羊肉,不是猪肉。

搜寻无果后,他无奈地买了一只野鸡,顺便打听了一下。

结果肉店老板和周围的人看他的眼神变得很奇怪。

结合记忆,他才明白,在这个时代,就连最低等的贫民也不吃猪肉。

因为猪肉的腥味太重,难以入口。

如果不是某些地方的灾民饿得无法忍受,他们根本不会宰猪食用。

李金羽从中看到了新的商机。

不过,他暂时没打算开设养猪场,先要把印刷作坊办起来再说。

另外,他现在有点积蓄,打算先给妻子买件体面的衣服。

林子衿身上那件衣服已经补丁累累。

若非她容貌精致,气质凡,恐怕与普通的农妇无异。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还想给她添些胭脂水粉,适当制造些小惊喜。

离开镇元书肆时,他身上还有四百五十文,但一出镇,就只剩一百多元了。

李金羽不由得感慨,金钱真是易散之物。

那三百五十文,换来的只是一身的大小包裹。

然而,他脸上的笑容却未曾消退半分。

这样的赚钱度,就算他此生不再努力,也足以让他和林子衿过上富裕的生活。

正当他心情愉快之时,耳边传来了一阵刺耳的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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