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王府上,莫天觉一脸头疼地看着面前这穿着白色貂绒长袍,倚在小塌上的昭华公主,她显也是才来不久,脸被外头的风雪冻得微红,手也没从暖袖里抽出来。
来找端王,居然碰上这么个……活祖宗。
莫天觉拱了拱手:“下官自知没有此等福气。”
“你不喜欢本宫,本宫也不喜欢你。”
昭华公主跟没听到他说话一样,自顾自地说,“这不是再好不过吗?成婚之后,我们一切如常,就跟不曾成婚一样。何况,父皇亲口允诺,做我的驸马,不必担忧被削权,相反,我手中那些武功高强的女蝶卫,还可以成为你的兵马。本宫的芳菲阁,日进斗金,你也可分一杯羹。”
这些话,莫天觉耳朵都听得起茧子了,他还是拱手:“下官曾娶妻,乃是鳏夫,如何配得上您这等金枝玉叶。”
昭华公主噗嗤一笑,喝了口旁边的热茶:“没洞房便死了,也算娶?再说了,你现在拒绝有什么用?等你守孝期一过,父皇必然下旨赐婚,反正到时候我可不拒婚。”
莫天觉实在不想同她聊这些,此时外面响起不紧不慢的脚步声,莫天觉如蒙大赦,转头,果是端王推门而入。
端王名为翟耀宁,但为人同“宁”
这个字是沾不上半点边(),他虽是皇上亲弟弟?()_[((),但比皇上小了足足八岁,今年也不过刚三十二,性格又过分开朗,故而与这些人相处,更像同辈人。
因着年纪小,且与皇上是一母同胞,二十年前圣上与康王的夺位大戏,与当时不过十二岁的他几乎毫无关系。
噢,要说完全没有,也不算,那时他还是选择了站在圣上这边,不过才十二岁的他带着一批对先帝忠心耿耿的侍卫和大臣打开了城东门,让圣上毫发无损地潜入了长安,重击废帝康王。
圣上记挂这份情谊,也向来纵容这个小弟,知他生性懒散,是个乐得轻松的闲散风流王爷,所以从不短他任何吃穿用度,也不逼他处理太过麻烦的政务。
端王自己性子爽朗逗趣,算是为数不多能令昭华公主听话的人。
翟耀宁爱那些风月之物,尤喜字画,他自己唯一的长处,便也是那一手好字,作得好画,其中以临摹美人之手为一绝——没错,这位端王,画不来松柏梅菊、江山万里,只会画手。
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手,有男有女,只要是他觉得好看的,便会捧起来细细查看,然后画下来,裱起来。
说实在话,这行为多少有些猥琐,他最初与莫天觉成为好友,也是因为莫天觉有一双颇为好看有力的手,莫天觉那时不过十五六岁,骤然被名声极差,听说百无禁忌、十分轻佻的端王捧着手好一通抚摸揉捏,还以为他有什么异样心思,恨不得跳湖自尽。
端王倒也实在没什么歪心思,据他自己说,这不过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那年琼林宴,所有人都被端王摸了个遍。此事后来被皇上晓得,约莫两年前,皇上大怒,将他那些画烧了十之七八,端王由此极其萎靡不振,之前还天天去风月场所闲逛收集“素材”
,后来便也不去了,乐趣也变成了收集普通字画,偶尔去赌场掷骰子。
哦,还有陪昭华胡闹。
总而言之,是个大闲人,除非皇上偶尔强逼他去辅助太子或二皇子做些政务——毕竟他是长辈,年纪稍长,而前些年,太子与二皇子年纪都偏小。
“雅正,听闻你近日重责在身,全京瞩目——”
端王不紧不慢地说,声音带着调侃,“——怎么跑我这儿来了?我这儿可是长安城难得的清净之所,你别把那些破事儿带进来。”
他喜欢好看的手,自己的手也非常好看,那白皙的手此时把玩着一个鼻烟壶,倒也不抽,就是在手里把玩。端王虽是个闲人,倒也不沉溺酒色,故而气色并不差,他至今也没有娶妻,生得面润如玉,眉目俊朗,看起来也就二十五六。
听说,当初端王隐瞒身份去扬州玩耍,还惹得好几个名妓要自己赎身同他私奔呢。
莫天觉拱了拱手:“端王殿下。微臣来此只为一事,绝非有意叨扰。”
“哎,你这人最是无聊。”
端王摆摆手,在昭华旁边坐下,指了指昭华,“我刚才分明是说反话,如今京城的乱子还不都由她那破驸马而起,她就在我府上,我还怕你什么?”
昭华嗤了一声,说:“若当初莫大人愿意娶本宫,便也不会有这么多事了。”
她素来没大没小,虽喜欢端王这个皇叔,但语气也从来不客气,显然并不将他当做皇叔,更多地是当做兄长。
端王说:“那可不一定,还好他没答应,杨彦死了也就死了,要是雅正死了,我可真要伤心欲绝。”
雅正是莫天觉的字,是他父亲所取,意图可谓直白,希望他风雅端正。
昭华不屑地说:“杨彦谁都敢杀,可莫大人是父皇至交独子,又是惊鹊门少卿,谁敢动他?”
端王摇了摇手指:“那可未必。”
莫天觉耐心地听他俩你来我往半天,实在忍不住,道:“微臣有一事,想单独问端王殿下。”
端王尚来不及开口,昭华手里的茶杯就掷了过来,但她留了两分力,没丢到莫天觉身上,只滚在莫天觉脚下,浸湿了那猩红色的氍毹。
“你这话什么意思,嫌本宫碍事?”
昭华冷冷道,“父皇聊如何出兵,如何对付朝中大官,都不曾避着本宫——你们能聊什么,还想赶本宫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