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杀鸡还是杀鸭?”
媳妇儿走过来问,她说她想吃鸭肉,不喜欢吃鸡肉,大城市的鸡肉那味道一言难尽,怎么做都不好吃,家里的鸡味道好,农家散养的,可不是喂饲料的,都是留着自己家里吃。
农村家里,每一户都会养鸡鸭,有的是预备过年吃,有的呢,是给孩子们吃。
一般情况下,留在农村的,都是一些孤寡老人,要么是一家人都在农村,不出去干活,也就不需要出去大城市,这样的人很少,因为能在农村讨饭吃的,没几个是简单的,都是有着不俗的手段,要么呢,就是人情往来做得很好。
这样的人在农村很吃香,如果是以前,这样的人必定是队长级别的,现在嘛,农村人数稀少,年轻人都不愿意留下来,都奔波外面的城市打工,一年到头,也就过年回家。
“我不想杀鸡呢,也不想杀鸭。”
杀鸡还好一点,度快,没太大的难度。
杀鸭的话,对不起,不敢恭维。
只要杀过一次鸭子,都会害怕的。
“我想吃。”
陈恒笑着问:“阿姑呢?她不是喜欢吃鸭肉吗?让她动手,她很乐意的。”
阿姑就喜欢吃鸭肉,每次回来,都会杀一只带回去,放在冰箱里冰冻,分几餐吃。
怎么吃都不腻,每一次都如此,这一次,陈恒怂恿媳妇儿让阿姑去杀鸭。
“阿姑让你去杀。”
果然,阿姑是老油条了,可不会吃亏。
也懒得动手。
陈恒无语,白了一眼媳妇儿,凑过去,轻声说:“你让她杀,杀一只这里吃,带一只回去,她杀鸭,我炒菜,行了吧?”
陈恒想到了什么,改口道:“姑爷可以炒菜啊,这里他熟悉,用起来顺手。”
媳妇儿家的厨房,陈恒可是很少用,基本上没用过。
每一次回来,都是岳父去做的,不需要陈恒动手。
岳父本身也是学厨师出身了,厨艺是很好的,起码,得到过陈恒的鉴定。
每一次有什么大活的时候,都是岳父动手,这也是岳父身上最大的优点,对于下厨,他反而没那么抗拒,可能也有一点喜欢吧。
不过,要是让他做厨师,他可不肯哦。
“阿姑和姑爷那么聪明,怎么会动手。”
“特别是阿姑,可是等着你动手。”
都是客人。
都不想动手。
陈恒苦恼啊。